「無需證據,在NBA的罪行,幾乎就是意味著每當勢均力敵的比賽結束前,誰在支配球。」ESPN的專家Henry Abbott在林書豪第4節強取16分擊潰七六人隊之後,分析他在關鍵時刻的得分數據,判定他「罪行不輕」,「罪行」甚至比小飛俠還嚴重。

紐約尼克隊台北時間22日客場出戰,以82比79,3分險勝費城七六人隊。林書豪在第4節的16分強攻,無疑是尼克獲勝關鍵。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賽後訪問,林書豪說:「這是隊友的功勞,他們為我緊咬了比賽。」

讀了紐時的「It’s just a credit to my teammates, how they kept the game close for me」,ESPN的專家艾伯特(Henry Abbott)久久不能回神過來,他驚訝一個NBA的2年級生竟能說出「for me」這樣的話。因為,在這種關鍵時刻已無暇顧及倫理,必須犯罪就犯吧,總是要把支配球的權力緊緊掌握在手裡。

艾伯特不知林書豪是否口出狂言,分析卻發現他在關鍵時刻非常擅長「接管」進攻,和小飛俠科比.布來恩(Kobe Bryant)十分類似。而且論及最後時刻包括罰球、3分球的「真實」命中率,林書豪甚至要高於保羅(Chris Paul)、科比以及杜蘭特(Kevin Durant)這些超級巨星。

艾伯特說,「為我打造」聽起來有點冷血殺手的味道,類似於科比,每到在關鍵時刻,球必須要出現在他的手上;作為一位2年級生,林書豪的口氣令人驚訝,但事實表明,這絶非是過度自信,在那場3分壓哨球絶殺多倫多暴龍的比賽裡,林書豪詮釋的終結者氣質,像極了科比。

艾伯特以數據分析顯示,當比賽進入最後5分鐘,雙方分差在5分之內時,科比每40分鐘佔有進攻回合數為42.4,林書豪以36.6緊隨其後,甚至高於保羅的33.9。

但艾伯特提醒,林書豪在這樣的時段(最後5分鐘,分差在5分之內)只打了39分鐘,投24球只命中9球,而林來瘋的高效率,秘訣在於他的3分球5投3中,而且同時18次殺入罰球線,只錯失2次罰球。

所以,當涉及最後時刻的真實命中率(包含罰球和3分球的影響)時,林書豪為58%,保羅為57.2%,杜蘭特為53.8%,安東尼(Carmelo Anthony)為43.5%,科比則是42.7%。

艾伯特在部落格強調,在小樣本前提下,這些數據並非說林書豪已經比那些人強,只是為了闡述他在關鍵時刻的作用力。

「如果他在最後時刻利用自己的能力完成進攻,請不要驚訝,因為林書豪本身就是這樣類型的球員,如果你要去問任何一位超級巨星,他們會告訴你,打出58%的真實命中率是件多麼恐怖的事情。」

原文出處:http://espn.go.com/blog/truehoop/post/_/id/39286/jeremy-lins-clutch-swag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