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次江陳會將於19日起在中國天津市舉行,已確定兩岸只會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提升核電安全資訊交流、建立事故通報聯繫機制和促進核電安全資訊公開等3目標,而且在現階段,兩岸將以不談核電產業發展、不談核電技術移轉及不談低放射性廢棄物、用過核子燃料處置/處理等,作為協商原則。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12)日下午協同原能會、經濟部等相關官員舉行江陳7會的背景說明會,原能會綜合計畫處處長饒大衛表示,兩岸過去沒有核安的交流管道,簽署協議後,雙方主管機關將設工作小組,後續辦理定期交流研討會議,並安排人員互訪,以促進雙方精進核能電廠安全監管與應變能力,並建立緊急通報機制,萬一,任何一方發生核子事故時,另一方就可以即時掌握相關資訊,預先採取因應作為,確保民眾安全。

目前中國東南沿海就有14座運轉中的核能發電機組,再加上興建中的26組機組,堪稱世界之冠,而且與我國核電廠同樣面臨地震或海嘯的潛在威脅,因此,針對這些核子設施的安全性,確有建立事故通報與合作機制的必要性。

以日本福島核電廠核災事故的前車之鑑,嚴重事故影響範圍廣大,鄰近國家應建立區域協防機制,加強資訊通報與交流,俾即時掌握事故狀況,採取必要應變作為。在「核安無國界」及「安全第一」的理念下,世界各國更是積極加強國際合作,藉以提升核安。我國與美、日已有近30年的合作關係,現在考量兩岸地理位置鄰近及民眾交流活動日益頻繁的情況下,更應強化交流以減少核安事故的發生,並於平等互惠的原則下,就兩岸核電安全及事故緊急通報建立合作架構。

饒大衛說,台灣目前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定期有通訊測試,和美國、日本也有通訊測試等合作關係,台灣若發生核子事故,可直接向IAEA通報,不需經過第三方。但對於未來中國若發生核能事故,除了依照協議得通報台灣原能會外,是否也可取得中國對IAEA的通報資訊?關於這點,饒大衛沒有明說,只表示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不會干涉「過去IAEA與各國直接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