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黃嘉烈今(12)日表示,法官法草案在立法院朝野協商僅剩2點爭議,司法院已經提出折衷版本,盼法官法草案能夠在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不要前功盡棄。

立法院即將在14日休會,攸關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草案還在朝野協商中,但僅剩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委員組成尚未達成共識,預計13日下午再度協商。

人審會部分,黃嘉烈說,目前草案條文中規定,人審會有司法院相關人員11人、法官代表12人、學者專家3人,朝野立委針對要不要有這3名學者專家爭論不休。

黃嘉烈說,如果堅持要有3名學者專家,司法院傾向退讓接受。而人審會有外部委員,有其一定功能,可以把外面的聲音傳進來,也可以讓法官界內部聲音傳出去。

但學者專家的產生方式,司法院希望由法務部與律師公會各推舉3人,這些人都沒有法官、律師跟檢察官身分,送交司法院長從6人中圈選3人,這些委員在涉及法官進場、退場機制時才有表決權,對於內部一般調動,則僅可表示意見,沒有表決權。

評鑑委員會部分,草案規定設委員11人,其中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各2人,黃嘉烈說,朝野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各2人的產生方式,意見也分歧。

黃嘉烈指出,司法院提出折衷方案,希望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由法務部及律師公會各推舉4人,司法院長從8人中選出4人,這些人同樣不可具有檢察官、律師、法官的身分,把人審會與評鑑委員會兩者的精神一致。

黃嘉烈說,據司法院了解,對於人審會是否開放外部委員參與,法官內部意見是爭執不下的;但在評鑑委員會部分,大部分法官沒有意見,都可以接受有退場機制,畢竟保障好的法官,就要淘汰壞的法官。

黃嘉烈說,法官法草案前前後後已經努力要立法超過25年,光是這次的版本,前後就花了近3年的時間草擬、會銜,如果這會期沒有辦法三讀,立法院下會期因為選舉將屆,又碰上預算會期,法官法可能胎死腹中,加上立法院的法案屆期不連續,又得重新來過。

黃嘉烈說,這段時間各單位耗費相當多的人力、物力、時間,立委也花費很多精神在審查,不理想的部分,草案附帶決議也規定每年都可以檢討改進,不希望因為小細節而影響大局。

黃嘉烈說,很多問題都有待實際運作來檢驗,法律訂了、做了才知道,相關不理想的情況,法官法三讀後,都還可以再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