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研擬「兒少通訊傳播權益政策白皮書草案」,今(12)日上午針對供給/鼓勵面召開第1場公聽會。關於鼓勵兒少優質節目的部分,電視頻道業者紛紛大吐苦水,認為NCC一年編列400萬鼓勵電視台製播兒少節目如同杯水車薪;另外,目前兒少節目的廣告管制過於嚴格,使得頻道業者無法獲得足夠的廣告收入,更無資源製作優質的兒少節目。

NCC委員蕭曉玲表示,自2009年開始研擬「兒少通訊傳播權益政策綱領暨行動策略」,邀集專家、學者和業者多次召開研討會議,今年推出「兒少通傳政策白皮書草案」,希望能為鼓勵電視台製播優質兒少節目,讓台灣兒少的身心能夠健康發展。

關於鼓勵製播兒少節目,TVBS法務資深經理范立達指出,草案中將在2012年編列400萬預算補助製播兒少節目,然而他認為400萬要鼓勵各電視台製作兒少節目宛如「杯水車薪」,他說:「不要說400萬不夠,4000萬恐怕都不一定夠,要讓所有業者雨露均霑,更是不可能」。范立達呼籲政府應該要多投入預算才能達到真正的鼓勵功效。范立達不客氣的說:「政府不能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范立達強調,兒少節目的廣告收入太少,是所有業者面臨的問題,而NCC對於廣告管制過於保守,讓業者更窒礙難行。范立達說,主管機關對於兒童頻道管告做了太多限制,例如之前有兒童頻道播放了女性內衣廣告,遭衛道者批評太暴露,NCC也對業者施壓,讓廣告不在該頻道播放。他認為,廣告是針對陪同兒童看節目的媽媽,一旦連內衣廣告或生理用品廣告都不能播,兒童頻道到底該如何生存?主管機關應正視此問題。

此外,NCC也在草案中期盼業者播出一定時數的兒少節目,不過,范立達拿出NCC的統計資料反駁,台灣的無線電視台每天平均播出1.38小時的兒少節目,並不會比美國的0.42小時、澳洲的1.06小時少,僅比香港2小時低。NCC回應表示,雖然如此但台灣的兒少節目裡大部分都是日本卡通,缺乏本土自製的非卡通兒少節目。

范立達也希望,NCC能夠針對所謂的「兒少節目」做更詳細的定義,他對於青少年愛看的運動類節目是否算兒少節目就充滿疑惑。衛星廣播電視公會代表則希望NCC能明確區隔兒童節目及青少年節目的分別,並訂定不同的標準。

Channel V廣播守則經理俞玥涵就為自家頻道抱屈,因為該頻道主要播出青少年喜愛的流行音樂影片,然而頻道位置卻都是在第四台很後面的地方,而且常在每年頻道換約時,遭受任意調動頻道位置的對待,她希望NCC也能注意到青少年專屬頻道的權益。

范立達呼籲,NCC應該進行相關的研究調查,將國外業者在兒少頻道、兒少節目的製作成本、經營模式等,提供給國內業者參考,讓國內業者也能找到兒少頻道和節目利基,讓國內的兒少收視環境能有良性的發展。

今天上午除了針對「兒少通訊傳播權益政策白皮書草案」的「供給/鼓勵」面召開公聽會,下午也有對於「教育/參與」面的公聽會,此外,19日還會進行「保護/管制」面以及「發展/協力」面的公聽會,NCC表示,希望能夠聽取各方對白皮書的意見,期盼在6月底前能夠將「兒少通傳政策白皮書」正式提報行政院。

關於鼓勵製播兒少節目,TVBS法務資深經理范立達指出,草案中將在2012年編列400萬預算補助製播兒少節目,然而,他認為400萬要鼓勵各電視台製作兒少節目宛如「杯水車薪」。圖片:楊宗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