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察院昨(12)日發布有關國道3號3.1公里崩坍事件調查報告以及對交通部提起糾正一事,交通部今天表示,將虛心檢討,積極辦理。至於交通部委託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的調查報告結果是「無人為疏失」的說法,和監院報告大相逕庭,交通部今天也澄清指出,該調查報告係透過第三公正機構協助提供專業調查,釐清事故原因及提出改善意見。而有關人員疏失部分,交通部已於去年作出部分懲處,未來將依照監院的糾正意見及行政院的要求,繼續究責。

有關報載高速公路每年編列9千餘萬的人事成本,卻未能事先預警走山意外等說法,交通部也澄清表示,該資料係引用高速公路局99年度勞務成本明細表中之「邊坡整修工程93,500千元」,經查該項經費為涵蓋所有國道的邊坡檢測及維修作業,共計11個路段,大部分經費為邊坡之維修工程支出,少部份才是人事成本。

交通部表示,由於國道3號崩坍事件是國道興建以來首見、規模也超越歷年來單一公路災害事件,為求謹慎起見,交通部才委託第三公正機關進行調查,期能借重專家學者之專業能力,並邀集外籍專家共同參與,從專業及技術面釐清事故原因並尋找對策,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據交通部表示,受委託的大地工程學會總計執行包括:現地調查、測量與實驗,除現場量測、地質鑽孔、測試殘留地錨外,也於實驗室執行包括3軸透水試驗,完成邊坡穩定之2D及3D模擬等多項工作,提供專業之技術研判。除了調查該災害原因外,大地工程學會也協助交通部執行國道邊坡總體檢以及災害結構安全評估等工作。

而根據監察院所發布的調查報告資料顯示,「…規劃、設計及施工等各階段作業人員雖均依循當時作業規範執行,災害仍然發生。顯現由於時空環境條件變遷,公共工程相關規範已有需要徹底檢討改善之處…」。對此,交通部表示,國道3號崩塌事件發生後,已著手修訂包括公路養護手冊、施工規範等,期能與國際接軌並根據台灣特有的自然環境,研提更高標準的要求,相關修訂內容陸續於今年起實施。

交通部並研提公路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同意後,已於3月底送立法院審議,期能解決路權範圍以外之邊坡巡察及監控所需。未來也將依照監察院之糾正意見以及行政院之要求,辦理後續改進及人員議處。

交通部指出,面對大自然之劇烈變化,未來將以謙卑的態度,要求所屬機關,從規劃、設計、施工及後續養護,均需保持「戒慎恐懼、與時俱進」的態度,在有限的資源下,盡力採取一切可能之作為,提供用路人安全永續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