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的議題隨著五都選舉與總統馬英九重視,頓時成為政府部會與選舉候選人的關切焦點。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16)日舉行體檢營建署預算記者會,住盟表示住宅補貼政策重購屋、輕租屋,這樣的預算編列,無法為弱勢者解決住屋問題。

住宅政策應該要為人民解決住屋問題,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呂秉怡質疑,政府錯誤認為協助人民購屋就是最好的住宅政策,過去房價不如今日飛漲時,適當補助確實能幫助想要購屋成家的民眾分擔負擔,但當房價飆高超過民眾負擔能力時,杯水車薪的購屋貸款補貼並無法解決弱勢居者居住需求。

民國100年的營建署國民住宅組預算中,呂秉怡表示,唯二提供租屋租金補貼的項目只有「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且只有前者有為弱勢者提供補貼;租金補貼預算約14億,僅佔國宅組預算20.48%,但購屋利息補貼預算卻高達約55億,佔國宅組預算77.66%,達營建署營建業務預算的一半,且購屋利息支付也要長達10到20年,恐怕增加財政負擔。

住盟指出,租金補貼額度為全台齊頭式均為3,600元,在中南部的民眾雖有不錯成效,不過該金額在北二都未能有效減輕弱勢者的租屋負擔,因此租金補貼政策也該因地制宜,設定不同的補助標準。

勵馨基金會研究員杜瑛秋以過往扶助婦女經驗指出,新移民女性或受暴婦女常困於申請補貼手續冗長,對於有緊急或臨時補貼需求的女性來說,未能給予立即的幫助;另外,新移民也常碰到房東歧視不願租屋,或者房東不願出示租屋證明,擔心稅金增加,拒絕協助弱勢者租屋的狀況。

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社會住宅政策不單只有金錢的考量,弱勢者雖然關心是否承租得起房屋,但是租屋市場不健全,無論是租屋品質、無障礙空間,或是受房東歧視排擠的問題,都有待政府提出一套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的配套政策來關照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