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表示,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兩項法案,行政院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申請暫時處分。她強調,政府長期致力於照顧國軍及提升軍人待遇,今年4月已調增各官階志願役官兵勤務加給。然而,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將增加政府支出,不僅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原則,短時間內二度加薪更將導致軍警與文職併用機關薪資結構失衡,並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造成不合理差別待遇。

李慧芝進一步指出,35年前,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曾決議要求行政院於1990年度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並追加預算。當時的行政院長李煥於1990年2月10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最終做出第264號解釋,明確認定立法院決議屬「就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70條規定,宣告違憲。如今,行政院面臨相似困境,因此依憲法程序尋求憲政救濟。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圖:謝莉慧/攝(資料照)

司法院1990年8月3日函覆行政院有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4號解釋公文截圖。   圖:行政院提供

司法院1990年8月3日函覆行政院有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4號解釋公文截圖。   圖:行政院提供

司法院1990年8月3日函覆行政院有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4號解釋公文截圖。   圖:行政院提供

司法院1990年8月3日函覆行政院有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64號解釋公文截圖。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