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醫院一名醫生檢舉長庚醫院超收員工健保費,引爆財政部全面對醫院及醫生進行查稅行動,如果醫師與醫院雇主關係遭認定為「僱傭」關係,屆時數以千計的醫生恐將面臨上百萬元的補稅要求,十幾億元的補稅收入,對國庫等於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因長庚醫師檢舉長庚醫院超收員工健保費,經調查,健保局局長鄭守夏在七月初表示,長庚醫院的主治醫師,應為「僱傭」關係,醫院應替主治醫師負擔6成的健保費,醫師每個月只要負擔3成,也就是1798元健保費,長庚卻以跟醫師是「合夥人」關係,向醫師收取5992元的健保費。

按財政部規定,醫生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在報稅時可先扣除20%收入作為必要費用,再以餘額申報繳稅,健保局收取的健保費則由醫生全額支付;若是僱傭關係,則醫生所領的是薪資,報稅時只能扣除固定的薪資特別扣除額10萬4千元,醫院則以雇主的身分替醫生支付6成健保費。這檢舉讓僱傭的醫師們省了健保費,卻要補上鉅額所得稅。

據「財訊雙週刊」報導,因僱傭關係的確立,在此事件中,光在長庚,受牽連的醫生就有上千位。而會計師則估計,以月薪40萬元的醫生來試算,5年追補稅款約170萬元;長庚醫院則須把超收的健保費退還給醫生,還得面臨超收健保費的2倍罰款,往前追溯3年,罰款粗估達4億元!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指出,長庚醫院之所以願意妥協,關鍵就在於醫院若是因為這事件而被降等,健保給付將會大幅縮水,對醫院收入造成巨大衝擊。然而,長庚醫院一改口認定醫師與院方為「僱傭」關係,醫師的麻煩就來了。

賦稅署副署長李慶華表示,財政部已行文衛生署要求確認長庚醫院與醫師之間的關係,若是僱傭關係,表示以往長庚醫生報稅方式錯誤,將依法追討他們過去五年短繳的稅款。

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指出,長庚事件爆發後,健保局開始對其他醫院展開查核,發現台北縣恩主公醫院、台北市振興醫院、桃園聖保祿醫院、台中林新醫院及台中仁愛醫院等五家,有類似長庚醫院的情形。此外,醫界也傳言,包括北部及中部,尚有多家大型財團法人醫院,恐怕也有類似問題。

正因為長庚事件只是台灣醫界的一個縮影,據「財訊」掌握的消息指出,財政部已決定對全國各醫院實施扣繳稅款總檢查,查核醫院對醫生的所得扣繳申報方式是否正確,若發生類似長庚醫院的錯誤,財政部對醫生追稅的影響層面將更大。

一位長庚醫生的舉發,引爆了白色巨塔裡一些習以為常、說不清楚的關係,現在都必須攤在陽光下一一檢視,醫院、醫生都受影響,但也為國庫帶來應得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