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晚公視董事會再度跳過公視法規定,援引內政部議事規則,通過華視法人代表推薦名單,再度引發外界質疑。公視董事長鄭同僚解釋,若不趕在5月底提出推薦名單,若是讓華視民股搶攻席次,真不知對他祭出假處分的新聞局如何收拾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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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視董事陳勝福等5名公視董事聯合署名的聲明中指出,鄭同僚趕在19日晚間召開臨時會議,意圖在多數董事無法出席前,先行通過重要人事安排,為其插旗佈局。聲明中還提到,對於下屆華視董監事和董事長推薦名單,疑似隱匿不發,只在會場發送,此舉被質疑安樁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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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急著開會?」鄭同僚回應說,華視將於6月28日召開股東大會,往前推一個月,也就是在5月底,是公告名單的最後期限。鄭同僚說,「19日在董事會中通過的名單,還要進一步徵詢個人意願,時間真的很趕。」

其實華視法人代表推薦名單議題,早在4月26日公視董事會中就討論過。但是受到新聞局對鄭同僚向法院提出假處分影響,延誤了一個月。「還好假處分即時解除。」鄭同僚說,如果不能準時提出推薦名單,恐怕華視民股就會取得更多席次,屆時,真不知新聞局如何善後?

鄭同僚進一步解釋,這次提名原則上儘量以本屆公視董事為主,所以包括陳勝福等5名公視董事也在其中。任期是從6月28日到12月2日止。他說,推薦名單在會前不宜公開,主要是考量董事會還沒有通過,而且在會中討論通過後,還要徵詢當事人意願,萬一有人推辭,則會考慮華視數位化發展,另尋財經法律專才人員。

鄭同僚重申,昨天在會中通過推薦名單,主要是為了華視穩定發展。他強調,年底新的董事會產生,只要憑著一紙公文,就可以將法人代表換掉。並沒有外界所稱安樁佈建的疑慮。

對於外界質疑,昨天的公視董事會因出席人數只有7人,且屬第二次延會,會中根據內政部議事規則,通過多項決議。鄭同僚說,昨天在會議中,董事林志興也從台東趕來,但對照5名董事,人在台北不來開會,還可以發不實聲明。他說,「其實5名董事,只要有任何一人來開會,就可以達到公視法規定2/3出席人數的標準,大家可以不要這麼累。」但這5名董事甚至連續5個月不來開會,讓他不免質疑,究竟是否真的是為公視利益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