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12條修正日前三讀通過,圍繞三班護病比的爭議卻沒有因此落幕。真正值得討論的,從來不是藍綠輸贏,而是:護病比究竟要不要有具體數字?制度到底要不要有明確約束力?制度要如何真正承接第一線醫療壓力?

這次各版本差異其實不複雜。部分版本至少將現行公告的三班護病比標準明文納入;另一種版本則不寫具體數字,而授權未來交由諮詢委員會討論決定。

問題就在這裡。如果法律沒有明確標準,只留下「未來再討論」,本質上就是空白授權。尤其當護理代表僅占部分席次時,更容易讓第一線護理人員擔憂,最後形成形式參與、實質失權的鳥籠制度。

許多人批評護理團體「寧可接受零保障,也不接受三分之一代表」看似矛盾,但核心問題其實不是席次比例,而是對行政協商文化的不信任。護理界真正害怕的,是護病比標準被無限延後、被折衷、被稀釋,最後法律寫得漂亮,現場卻什麼都沒改變。

這種不安並非空穴來風。從賴清德在2024年提出護病比入法政見至今,已過兩年。兩年過去,護理人力持續流失、醫院持續關床,急診與病房壓力持續升高,現場到底改變了什麼?

社會看到的,多半只是補破網式措施,例如放寬國考難度、增加進入人數,卻缺乏真正改善執業環境、降低離職率、提升留任率的制度改革。更現實的是,許多人現在動輒以「護病比入法會導致關床」反對改革,彷彿只要不改革,問題就不存在。

但事實是,現在早就在關床了。

護理人員離開職場的速度,遠比制度改善更快。若繼續維持現況,最後不是沒有關床,而是整個醫療體系逐漸失去撐住房床的人。當然,改革不可能一夜完成,過渡期也需要配套。但前提是,政府必須讓第一線相信,改革真的會落地,而不是再次變成一場沒有終點的協商。

社會真正需要討論的,其實只有三件事:護病比是否應有法律上的最低標準?制度能否避免空白授權?第一線護理人員是否真正擁有實質參與權?因為沒有明確規範的改革,很容易變成沒有期限的改革;沒有真正代表性的參與,也終將淪為程序裝飾。

最後,要強調的是,護病比入法的真正意義,不在宣示改革,而在讓制度從此對每一張病床負責。再者,醫療現場最缺的,從來不是承諾,而是願意留下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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