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動「都市林」構想,方向無疑正確。但問題或許不在理念本身,而在制度是否具備承接能力。若缺乏明確規範與長期治理架構,再好的政策,也可能在執行過程中被消耗,甚至轉化為新的公共風險。
首先,都市植樹最基本的生長條件,長期未被制度化處理。現行對人行道、分隔島與綠地的樹穴規格,缺乏一致且具約束力的標準,實務上常為追求栽植數量與密度而壓縮生長空間。其結果不僅影響根系發展,也提高倒伏與病害風險。這並非單一施工問題,而是制度對基本條件的缺位,導致「種了就死、死了再種」的循環難以避免。
其次,土壤品質是都市林政策中被系統性低估的關鍵因素。許多公共工程仍以建築棄土或高度壓實土壤回填,缺乏孔隙結構與微生物環境,難以支撐長期生長。在缺乏土壤標準與檢驗機制的情況下,再多的栽植投入,最終也難以轉化為穩定的綠覆效益。都市林若僅止於植栽工程,而未建立土壤治理體系,政策基礎將難以成立。
再者,都市林的核心價值,在於氣候調節與生態服務,而非景觀裝飾。然而,在實務操作中,仍常見過度追求樹形整齊、花期集中或視覺效果的情形,導致過度修剪或錯誤配置,反而削弱遮蔭、降溫與抗風能力。當功能被讓位於形式,政策目標也隨之產生偏移。
在樹種選擇與養護環節,問題則體現在前端決策與後端責任的斷裂。部分計畫偏好引進特定「指標樹種」,卻未充分評估適地適種與長期維護需求,導致存活率偏低,甚至出現外來種擴散風險。當栽植與養護未形成連續機制,公共投資便難以累積為長期資產。
更關鍵的是,都市林涉及規劃、設計、採購與維護等多個環節,但目前制度中,責任主體與專業標準仍不明確。當決策分散於不同單位,卻缺乏整體治理架構時,政策容易受到短期績效與非專業因素影響,逐步偏離初衷。
因此,都市林的挑戰,從來不只是「種多少樹」,而是是否具備一套能讓樹長期存活的制度條件。這包括明確的樹穴與土壤標準、適地適種原則、以及跨部門整合的養護機制。
如果這些制度基礎無法建立,那麼都市林政策再宏大,也可能停留在表面數量的累積,而無法轉化為真正的環境韌性。
真正的都市林,不是把樹種進城市,而是讓城市有能力承接一棵樹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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