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國會政治出現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立法機構逐漸從公共決策場域,轉變為高度個人化的政治舞台。立委的角色,不再只是審查法案、監督行政,而是愈來愈像媒體表演者,以聲量、衝突與曝光度作為政治資本,制度本身反而退居其次。

這種轉變,並非單一個人問題,而是結構性的治理風險。當國會運作被邏輯上等同於「話題製造機」,立法專業就容易被簡化為口號對抗,法案品質與程序正當性則逐步被犧牲。

例如,立法院原本設計的協商機制,是為了促進跨黨妥協、降低制度性衝突,讓政策在充分討論後形成共識。但在實務運作中,協商常被轉化為少數人主導的政治秀場,協商內容缺乏透明紀錄,決策邏輯難以被公眾檢驗,甚至成為繞過委員會專業審查的捷徑。

再如,機密提案制度原本是為處理國安與外交等高度敏感議題,但在缺乏明確界線與事後審查機制下,機密提案可能被濫用為規避公開辯論的工具,使國會失去民主社會最核心的責任機制:可被監督、可被質疑、可被問責。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國會政治逐漸被「聲量邏輯」支配。當立委的政治表現被簡化為直播觀看數、社群擴散度與媒體曝光率,理性論證與政策細節自然不敵情緒動員與衝突設計。這種環境下,最容易被獎勵的不是制度建構者,而是最能製造對立與戲劇張力的人。

但民主政治的本質,從來不是表演藝術,而是集體風險管理。立法權的存在目的,是為了在衝突中建立可預期規則,而非在衝突中累積個人政治資本。當國會被過度個人化,實際承擔成本的不是政治人物,而是整體制度的可信度。

制度信任一旦受損,公民便容易產生「政治無用論」與「專業無意義論」,進而削弱對公共政策的參與意願。這不僅是政治品質的下降,更是民主韌性的流失。

因此,真正需要被檢討的,並非個別政治人物的風格,而是制度是否仍然具備足夠的防火牆:協商是否透明?機密提案是否可被事後審查?立委行為是否存在明確責任歸屬機制?媒體與選民是否仍以政策能力作為評價核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問題不在於「誰比較吵」,而在於我們是否默許國會變成個人品牌經營平台。

民主政治最危險的,不是有人聲音太大,而是制度已經沒有能力讓聲音回到規則之內。當立法院無法有效區分「政治表演」與「制度決策」,台灣面對的就不只是政黨競爭,而是治理結構本身的空洞化。這才是比任何政治人物進退,更值得長期警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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