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尚未完成審議,行政部門多次以「建設被卡、國家風險大增」形容現況,並將壓力指向立法院。然而,在現行憲法與《預算法》的制度架構下,總預算未能如期通過,並不等同於政府停擺,兩者之間存在明顯落差。
依憲法規定,立法院負責議決預算案,並未明文要求必須於年底前完成審查。《預算法》亦明確規範,當年度總預算未審竣時,新年度仍可依前一年預算,暫行經常性與延續性支出,政府不會關門,公務體系運作與人事薪資也不會中斷;真正受限的,是新增的資本支出與新興計畫。
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115 年度總預算案仍陷入僵局,因朝野對預算編列合法性與憲政權限分際存在歧見,尚未交付委員會實質審查。立法院已提案延會至 1 月 31 日,但是否能化解爭議,仍有高度不確定性。
在此情況下,行政部門加強對外說明。1 月 5 日,主計總處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總預算未通過,對國家安全與地方建設可能造成的影響,並點名無人載具計畫、高屏快速公路等建設案。這類說明固然反映政策推動受阻的現實,也顯示制度性爭議正被轉化為高度具體的風險敘事。
依行政部門資料估算,若總預算未審竣,受影響金額約近新台幣三千億元,其中逾千億元屬於新增資本支出與新增計畫,其餘為預備金與災害準備金;同時,歲入歲出差短與還本需求,也使整體融資需求約三千億元,並規畫全數以舉債支應。換言之,這筆被強調為「非動不可」的新增支出,在財政結構上幾乎與新增債務規模重疊。
在審查停滯下,這筆金額不只是財政數字,也成為行政端對外溝通的核心焦點,用以形塑預算延宕的整體風險圖像。將性質各異的支出集中打包,並以單一危機敘事對外說明,本身就是預算攻防中的一種策略選擇。
依《預算法》規定,延續性計畫仍可暫行執行,但包括 TPASS 加碼、每胎十萬元生育給付、蘇澳溪分洪工程等新興政策,將因缺乏法定預算依據而無法動支。主計總處亦指出,若公共支出持續受限,相關影響勢必納入整體經濟評估,甚至可能牽動 2026 年 GDP 成長率的重新估算。
總預算未審竣,確實可能使部分新政策延後推動,但若公共討論簡化為「預算卡關等於國家停擺」,而未回到制度層次釐清支出性質與責任分際,反而容易耗損社會對預算制度與行政治理的信任。
文/ 夏一新 (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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