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核二、核三是否能「快速重啟」成為討論焦點,但公共政策不能建立在片面敘事上,否則恐將誤導社會對專業審查的認知,更將會低估核電重啟的風險。中華民國核能學會理事長、清大葉宗洸教授近日受訪時表示:「台電這個部份,它只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完成它的安檢就可以了,所以我認為兩年的時間,就應該可以讓核三來重啟,核廢當然有解,現在我們對核廢的處理技術,跟過往2、30年已經不一樣,社會共識的這一塊,8/23的公投,已經展現了74%的民眾是支持核電重啟。」令人遺憾的是,不管從現行法規程序、核燃料供應到核廢料處理、以及社會共識的命題,葉宗洸的多數主張很顯然皆與國內外現況不符。因此,這些事實錯置與政策風險亟需釐清,否則錯誤資訊恐會誤導社會大眾的認知,更將侵蝕國家能源政策推動的基礎。

首先,核安審查不是行政拖延,而是國際最基本的安全底線。葉宗洸以「美國18個月審查」要求台灣加速,但真正美國核能監管委員會(NRC)核電延役的審查流程包含補件、現勘、環評、公開聽證等,實際案例動輒3~5年;且美國大多數的延役審查皆在「機組持續運轉」狀態下進行。台灣核二已停機多年、核三也剛停機,檢修紀錄不連續,要求壓縮審查時程只會提高核安風險。尤其核三廠歲修屬於「原使用期限內檢查」,不能取代再運轉所需的「剩餘使用期限」的老化評估、管理與時限老化分析。

值得關注的是,核燃料棒的再取得不單是行政問題,而是結構性瓶頸。台電已公開說明,核三燃料合約即將到期,依法不能及時下單將失去優先供料順位;同時,國際核燃料供應鏈受到俄烏戰爭影響而受到大幅排擠,新訂單普遍需2年左右才能供貨。核二更沒有有效合約,必須重新排隊。也就是說,即使明天完成所有審查,也可能因「買不到核燃料棒」而無法發電。

其次,第四代核子反應爐也並非核廢料處理的解方。事實上,全球沒有任何商轉中的快中子反應爐可大規模處理核廢料;中國CFR-600尚在試運轉,美國、法國則因成本與安全問題多年停滯。以未成熟技術宣稱「核廢當然有解」,只會誤導社會、延誤台灣真正需要的低階、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規劃。

第三,核三重啟公投不能被解讀為「74%的民眾支持」。公投未過總選舉人25%的門檻,就是不通過;把贊成票占比當作民意授權,是錯誤解讀。核能議題長期高度分歧,更需要資訊公開透明的公民審議,而非以個人立場取代廣大「沉默」的民意。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核電重啟的倡議並非禁忌,但論辯必須回到科學事實,而不是靠事實錯置的時間表做為政治號召。能源政策更需要科學評估、透明程序、穩定供應鏈與務實的核廢方案,而不是以不確定性包裝成方便答案。因此,唯有面對現實、接受限制,以更嚴謹、透明且能被社會信任的決策程序,台灣才能建立真正安全、穩健並能通過世代檢驗的能源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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