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國中教師近日在校園執勤時遇襲,引發教育界強烈反思。該名教師在下課時間多次勸導班級學生保持秩序,但在第四次規勸後,竟遭一名學生衝上前施以拳打與腳踢。事後,老師無奈詢問:「我不能打學生,那學生打老師,我能告他嗎?」此言一出,引起外界對教師人身保障與教育制度的關注。

 

立委葉元之21日於Threads公開求助訊息截圖,指出該教師並非其熟識人士,卻因走投無路而尋求協助。葉感嘆事件令人難過,並表示將持續敦促教育部提出改革方案,「還給老師有尊嚴、友善的教學環境」。

 

事件曝光後,許多教育工作者與家長在社群平台表達不安與憤怒。部分聲音指出,近年「正向管教」與零體罰政策雖立意良善,但現行制度缺乏具體配套,使教師在處理學生違規時處於弱勢,「家長打一通1999就能改變校方政策,現場老師的專業反而被忽視」,而退休金改革變少,以及退休年齡逐漸延後,許多老師們需要到60多歲才能退休,在面對教學環境惡化和現在各式各樣的恐龍家長和學生,教學老師連自保的手段和能力都沒有,也可能導致未來願意成為老師的人逐漸減少,好的老師也不願意再留在校園,師資缺乏。

 

不只輿論壓力,教師實際的法律風險更令人卻步。教育界人士指出,一旦教師向學生提告,往往會面臨漫長法律程序、行政調查甚至輿論質疑,「是否有愛」被放大檢討;然而,教師遭到暴力侵害的法律保障與心理支持卻付之闕如。這種制度性壓力使教育現場逐漸形成「學生有豁免權、老師承受壓力」的失衡狀態。

 

而我本身是一位正在修習教程未來也想踏入校園成為一位國小老師的大學生,了解到現在教育環境後,更意識到對於老師的保護、教育改革的重要。對於制度改革希望能讓教育現場重新回到師生互信的狀態,需要明確法律定位,將教師人身安全納入教育法規,教師遭暴力侵害視為公務員執行職務時之攻擊,建立快速報案與司法通報流程。

 

1、教育部應制定專章規範:學生暴力行為的處理標準,避免校校不同、規則失焦。也須建立三級處遇機制:校園暴力不再個案化

 

第一層:校內紀律——依違規程度設定警告、輔導、家長面談及暫時隔離。

 

第二層:專業介入——諮商心理師、社工或少年輔導系統立即參與,而非推給導師承擔。

 

第三層:司法轉介——涉及肢體攻擊或重度霸凌者,啟動少年法或保護程序。保障教師告訴權與法律支援,教育主管機關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與訴訟補助,避免教師因成本放棄維權。設立教師保護基金及心理支持資源,使教學不再淪為孤軍奮戰。

 

2、重新檢討「正向管教」落差

正向管教的核心不是放任,而是有界線的尊重。改革應納入教師實際執行權限,清楚界定「干預行為」與「體罰」的界線,保障教師在秩序維護中可以依法行使權力。

 

校園不只是教育場域,更是人身安全的公共環境。當教師因履行職責而遭暴力攻擊,卻僅剩沉默與自責,教育制度便形同失能。只有建立清晰規範、完善支援與學生責任機制,讓「尊重」不再單向要求教師,台灣教育的信任才有可能重建。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