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對台統戰的手法,不再只是政治口號,而是日常化的「招待與補貼」。無論是「機票自付、落地全包」的低價團,還是「宗教交流、文化參訪」的名義,只要涉及由中國台辦或附隨組織出資補貼,其背後都隱藏著法律風險與國安危機。
反滲透法的明確規範
依《反滲透法》第二條,凡「境外敵對勢力」即包括中國政府及其統戰機構。第七條更明文禁止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資金或其他利益,進而影響政治行為。換言之,若有里長、民代、團體成員接受中方落地招待,並在回台後於選舉場合表態,就已可能涉及違法。
司法實務上已有案例:屏東「統一聯盟黨」地方幹部因安排統戰旅遊,2025年二審即遭判刑四年半;新北永和區里長組團赴陸,被認定接受中方利益,也判刑一年半。這些判決清楚示警:低價旅遊不是單純的便宜行程,而是國安法律所禁止的滲透管道。
灰色地帶與社會誤解
部分人認為「我自己付機票,行程只是參觀旅遊,怎會違法?」然而,檢調查辦發現,只要行程內容是由中國官方安排、補貼食宿,甚至強制要求參觀統戰館舍,就已具備「接受利益」的事實。若再結合返台後的政治發言,構成要件就十分完整。即使最後有個案被判無罪或不起訴,那也只是因證據不足,而不是代表「這樣做就是安全的」。
公民的自保之道
國安三法的立法精神,是要防止民主社會淪為對岸統戰的溫床。里長、宗教團體或基層社會人士,若因貪圖便宜旅費而捲入其中,不僅可能失去清譽,更可能背上刑責。
最安全的做法只有一條:拒絕落地招待,全程自費,公開透明。任何「不合理低價」「免費吃住」的安排,都應果斷拒絕。
結語
統戰的陷阱,往往披著交流的外衣。國安三法不是限制交流,而是劃出底線:不容民主被收買,不容社會被滲透。唯有堅守規範,台灣才能確保人民自主選擇,不受敵對勢力操弄。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