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中共外交政策的核心立場。然而,從國際法、歷史事實、政治現實及台灣人民意願等角度審視,這項主張無法經得起批判性的檢驗。台灣的地位並非既定事實,而是一個具有複雜歷史與政治背景、且在實質上與中國分治超過七十年的政治實體。
一、歷史脈絡:歷史不支持「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
支持「一個中國」論述者常引用歷史上的「中國」與台灣關聯作為主權依據,但這種論點忽略了關鍵歷史發展。清朝於1683年才正式納入台灣,但在1895年甲午戰爭後,清政府透過《馬關條約》「永久」將台灣割讓給日本,而這是一份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條約,並被國際廣泛承認。
1945年日本戰敗後,根據《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開羅宣言》對台灣主權則是歸還中華民國,非中共一貫所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須知中共是1949年才建政,難道是超時空繼承嗎?即便中共愛引用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也僅指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壓根沒談到台灣問題。
二、國際法:主權的取得不能忽視人民的意願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1條,人民享有「自決權」──決定其政治地位的基本人權。今日的台灣人口超過2,300萬,擁有獨立的民主制度、政府與國家機制。據美國薛頓賀爾大學(Seton Hall)大學法學教授Margaret Lewis指出,台灣是一個「在功能上獨立運作的政體」,並具有完整的政治、軍事與社會制度。因此中共僅靠政治主張或歷史敘述是無法取得主權,更別說是國際法要求的有效統治要件與民意認可。
三、政治現實:台灣是事實上的主權國家
今天的台灣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治理,與當今「中國」毫無從屬關係,且台灣國際公認的民主社會典範,如總統直選、多黨政治、司法獨立,都是台灣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換言之,現實上中華民國就是實打實的主權國家,然而強調信奉「唯物主義」的中共,偏偏在這一點上選擇裝傻充愣,明顯是為其謀台之心自圓其說罷了。
四、民意趨勢:台灣人民的選擇十分清楚
根據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長期調查,民調顯示,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反對與「中國」統一,反倒支持維持現狀的比例始終居於首位,而支持統一的比例常年維持在個位數,調查亦呈現出越來越多民眾自我認同為「台灣人」而非「中國人」。
此外,「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失敗更強化了台灣人對「中國」政治制度的戒心與拒絕。在北京強化對香港控制之後,台灣社會普遍對「中國」提出的統一模式感到憂慮與不信任。
五、國際地位:外交孤立不等於不合法
雖然多數國家在外交上不承認台灣,是出於北京的外交施壓,但實際上,多國與台灣維持緊密的非正式合作,包括美國、日本及歐洲多國。台灣是全球供應鏈的重要一環,也積極參與國際人道事務,在印太地區的戰略地位亦不容忽視。
國際關係學者Thomas J. Christensen指出,台灣的外交孤立是國際現實政治的結果,而非主權合法性的否定。根據1933年《蒙特維多公約》所訂國家定義,「具備固定疆域、常住人口、有效政府、對外關係能力」,台灣完全符合一個主權國家的標準。
結語:台灣的未來應由人民決定
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不僅忽略歷史與法律事實,也違背台灣人民的集體意志。今日的台灣不是中共口中一個「叛離的省份」,而是一個民主且具主權意識的國家,其未來的台灣應由其人民共同決定,而非任由外國政權透過軍事威脅或政治壓力來定義,反倒是接受北京的論述,等同於否認、踐踏2,340萬人對自由、民主與尊嚴的選擇,才應該是令眾人聲討的對象。
Vincent/國防事務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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