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在社群公布遭受威脅的訊息,對方揚言手中握有她「年輕時期的裸照」,並且還說「她自己跟誰拍過,她自己清楚」、「機會只有一次」,對此,林亮君則在社群平台強硬回擊,發文表示「這種卑劣的手段,嚇不了我。」。公務繁忙,百忙之中,看到台北市議員林亮君遭「裸照」低級暴力威脅事件,內心憤怒。

  約24年前,台灣政治圈就出現璩美鳳光碟事件,部分不肖人士跟著模仿犯罪,此事件也引發台灣社會對合理化數位性暴力侵害反省,後由於光碟內容涉及璩美鳳私隱,璩一狀告上法院,獨家報導發行人沈嶸被依「妨礙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而台灣在數位性暴力防治教育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在2021年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分成十種類型,包括「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入侵或竊取他人資料」、「偽造或冒用身分」,而我認為台灣可參考澳洲、歐盟在防治數位性暴力教育的經驗,因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是一項專業,不論在職或職前的教育工作者,都需要這方面的專業教育,如此不但能藉以提高教師對該議題之瞭解程度,也能讓他們更能察覺受害學生發出的訊息並提供即時協助,而臺灣已於 2004 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2019 年最新修正之現行法案第十五條即明訂「師資培育之大學之教育專業課程,應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但根據學者郭麗安等人在2019年針對全臺灣五十三所師資培育大學 104、105 兩個學年度在師培中心開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所做的調查,發現有修性平課程的師資生僅佔總數的 1.86%,強化臺灣師培課程中的性平教育已為當務之急,目前台灣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教育需要政府、民間組織、學校端、學界等單位共同合作,而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教育所涵蓋的議題相當廣泛,包括性平教育、資訊素養、媒體素養、情感教育、道德教育等,也需要跨領域、跨議題的連線合作。


  在立法端,台灣在防治數位性暴力政策立法,包含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性暴力犯罪防制4法,以專章保護、加重罪責、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配套措施,設置共同撐起台灣防治性別暴力的安全網,停止不斷換人名的私密照外流事件,也阻止對私密照外流受害者的傷害。

  行文最後此案林亮君議員已報警,犯罪作案者揚言手中握有她「年輕時期的裸照」,「機會只有一次」,真的是不知死活,因此犯罪作案者,你沒有機會必須被關,因為台灣這個國家對數位性暴力零容忍!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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