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近期透過媒體投放廣告,強調國內已有25座垃圾焚化廠運轉,以及內湖焚化廠30年的運轉經驗為基礎,並表示縣府目標是以「評鑑特優」及「國際新式焚化爐技術」為標竿,聚焦焚化技術、能源回收與底渣與飛灰的循環再利用,期許在未來5~10年達成垃圾永續處理的核心目標。然而,筆者調查發現,縣府想在縣府推動此重大工程的前置作業和評審機制皆遭外界質疑,其程序不夠嚴謹,恐有「先射箭後畫靶」的嫌疑。

疑見標案「走形式」與「內定」?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109年11月,南投縣政府即開立「南投縣名間鄉再生能源發電廠專區先期評估作業計畫」標案,編列750萬元預算,以名間鄉為調查基礎並進行評估。儘管得標廠商於111年5月提出一份專業報告,卻仍被不少人質疑此案「為選而選」,並非真正用以適用名間鄉。何況此標案名稱就是針對名間鄉之計畫,為選而選的質疑聲浪恐難向大眾說清楚。

筆者根據公開資訊發現,「南投縣名間鄉再生能源發電廠專區先期評估作業計畫」標案共有七位專家學者評審,但其中三位就是南投縣環保局的公務員;更顯可議的是,有兩位除公務員外的「專家學者」並未出席會議,造成縣府應擁有多數優勢通過該案。整體過程引來「走形式」與「內定」的質疑。

焚化廠地點評估? 就是名間鄉了

筆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南投縣政府去年底另外公開招標「垃圾處理及再生能源中心BOT案前置作業計畫」案,預算高達5,500萬元;按理,此計畫應包含建設方式、選址評估與環境衝擊等完整研究。然而,外界指出,該計畫尚在進行階段,縣府卻已宣布名間鄉為焚化廠首選地點,並安排了十場說明會,似乎「結論先行」,與大型公共建設應有的審慎評估程序不符。

筆者認為,若要進行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縣府應先完成大規模且嚴謹的可行性調查,依據調查成果篩選幾個適合地點,再行進一步評估及環評作業。只是,南投縣政府的作法卻被形容為「先射箭、後畫靶」;不僅宣稱名間鄉「最適合」設置焚化廠,也疑似僅聚焦縣府指定的六個場址,讓人擔憂這次的標案報告也變成「證明」縣府結論的工具。

外界另對評審委員的組成依舊提出質疑,在這次5,500萬元的前置作業計畫評審名單中,七名委員之中仍有三人為現任南投縣環保局公務員,貫徹縣府意志,不言自明。

多元專業審議?縣府單方決定?

筆者十分訝異,具有重大生態衝擊與社會影響的公共建設,理應由多元且具專業背景者參與審議。然而,無論之前還是現在,如今的委員架構恐怕只是「落實縣府意志」,缺乏真正獨立與中立的聲音。另外,縣府前期宣傳與評審成員背景的「雙重」內部化,或意味縣府對BOT案內容的審議並非採取嚴謹開放的態度,讓各界合理懷疑有其他考量或者就是內定?

隨著縣府陸續投入大筆公帑推動前置作業與宣傳,「再生能源中心」計畫的公正性與合理性也跟著被放大檢視。

南投縣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中心」的現況,無論是標案程序、評審機制,乃至於大力宣傳「名間鄉最適合」的前置結論,皆受到外界質疑在公正性與程序完整度上有所不足。筆者認為,若縣府持續在不夠完整的資訊下倉促推動,勢必衍生更多民間疑慮與不信任,甚至恐導致公帑浪費與政策失靈。

南投縣長 聽不聽大家的意見?

筆者呼籲,南投縣政府應公開評審過程、強化獨立專家學者之參與,並透過完整、透明的可行性與環境評估,確保公眾利益。同時,也應擴大對外資訊交流與溝通管道,避免政府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因過度強調速度與「成果」而忽略嚴謹性與公信力,進而影響縣政形象與民眾福祉,更怕為了貫徹「縣府意志」而開了不少標案,最終傷了人民健康、也浪費公帑。

(文/帆船)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