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藉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對台發動法律戰,目前已廣受國際關注,然而,另一場悄然進行的法律戰,卻似乎未受我國政府部門重視。金門水域的管轄權問題,正成為中國以法律改變現狀的戰略棋子,筆者認為,我國必須積極展開「法律敘事作戰」,以捍衛自身話語權,否則將面臨更大挑戰。
金門「限制、禁止水域」的由來與法律地位
金門地區的「限制、禁止水域」(以下簡稱「禁限制水域」)自1992年由國防部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劃設,經公告延用至今。然而,在2009年行政院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所公告之「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 金門、連江兩縣大小各島雖是中華民國治權所及之領土,但其周邊水域卻未劃入我國領海範圍。
此外,金門、馬祖水域因被劃入中國領海基線內側依國際海洋法被視為中國「內水海域」,擁有完全主權。儘管過去兩岸在金門水域的執法行動多基於默契,但禁限制水域畢竟為我國單方劃設,並無雙方共識的法源基礎。這種脆弱的平衡,隨著「金門214事件」的發生被徹底打破。
金門214事件:中國打破默契,啟動法律戰
今年2月,金門水域發生漁船翻覆事件(簡稱「金門214事件」),中國有意藉機打破兩岸過去的默契,公然否認金門禁限制水域的存在,筆者認為,此舉標誌著中國針對金門水域管轄權展開法律戰的開端。
國台辦先於2月17日公開聲稱:「兩岸漁民自古以來在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隔日,中國海警隨即宣布將在金廈海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其目的就在於削弱台灣對金門水域的管轄權,並試圖建立「管轄執法事實」,為其主權聲索鋪路。
中國海警侵擾行為與其法律戰策略
在中國海警宣布對金門水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後,其對金門水域的侵擾行為迅速升級,除多次闖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外,更包含:登上我國游艇【初日號】臨檢、偕同公務船隻於禁限制水域內從事海上操演、登檢我國漁船「【大進滿88號】並將漁船押往福建等。截至11月26日,中國海警船駛入金門禁限制水域的次數已高達54次。
此外,特別值得警惕的是,今年9月26日中國海警船兩度駛入金門禁限制水域,事後宣稱是「依法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強化有關海域管控力度」。隨後,在10月14日中國對台發動「聯合利劍-2024B演習」時,中國海警不僅共同參與該演習,更高調發布「海警艦艇編隊環台島巡航管」示意圖,表明其將「常態化執法巡查」擴大至台灣周邊海域之意圖。
目前我國應對中國海警各類侵擾金門禁限制水域的措施,是由主責單位海巡署派遣海巡艦艇監控、驅離,但從中國海警侵擾金門禁限制水域的樣態和頻次發展看來,成效顯然不彰。
筆者擔憂,若我國對中國海警於金門水域所開展的「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一概以「侵擾行為」解讀,卻忽視其意圖在於以法律戰改變現狀,未來中國勢必將此模式複製到其他離島,甚至波及台灣本島周邊海域,屆時將對我國主權安全構成莫大威脅。
國際法律與現實挑戰
由於金門禁限制水域的性質與國際海洋法中的「內國水域」概念不完全一致,加上台灣並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對於金門禁限制水域所遇到的管轄權爭議,我國將難以對中國提出國際仲裁。
因此,筆者認為我國若要有效捍衛金門水域的管轄權,不僅在實際行動上必須強化執法能力,更應由外交部門在國際社會上發聲,進行「法律敘事作戰」,以確立話語權,此舉不僅是反制中國侵擾我國金門水域管轄權,更是對整體國際地位的積極防禦。
首見立委示警管轄權隱憂,惟外長回應不盡人意
11月28日,立法委員羅美玲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中國在金門水域發動法律戰」向外交部長林佳龍提出質詢。羅美玲委員就此議題詢問外交部,要如何在國際社會上透過法律敘事抗衡中國的不當行為與主張。這是自中國海警於今年2月對金門水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以來,首度有立委以國際法及法律敘事的角度切入,要求外交部正視金門水域管轄權的法律挑戰。
然而,令筆者深感遺憾的是,林佳龍部長在答詢過程中,僅反覆提及國際社會及友我國家,近來就「反對中國曲解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支持,並強調台灣周邊水域的國際自由航行權。其答覆內容固然重要,但卻完全未回應立委羅美玲具體提出的兩個關鍵要點:「金門禁限制水域之法律性質,與國際海洋法之內國水域不同」,以及「外交部是否應加強法律敘事作戰」。林佳龍部長的回應,顯得與問題核心脫節,令筆者不禁質疑外交部是否真正了解中國此舉對台灣主權的深遠影響。
守護金門水域主權,國際法理戰不容忽視
立委羅美玲於該場質詢中示警:「若我國在法律敘事戰上缺乏應對之道,不僅可能喪失金門水域管轄權,更會為中國未來在我國其他區域的侵蝕行動留下漏洞」,筆者對此深表認同。中國對金門水域的侵擾行動,絕不應視為孤立事件,而是其擴大全球影響力與主權聲索的一環,對我國主權構成潛在的長期威脅。
面對中國在金門水域發動的侵擾行動與法律戰,外交部及相關單位應立即採取行動。首先,應整合國內外法律專家與學術資源,深入研究金門水域的法律性質,並提出具國際說服力的法律主張。同時,必須在國際場合上強化宣傳力度,揭露中國行為的侵略性本質,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
此外,外交部應從長計議,建立一套全面的法律敘事策略,不僅聚焦金門水域,還應針對其他潛在爭議區域做好應對準備。唯有透過法律、外交與實際行動的多層次佈局,才能為台灣的主權與安全提供堅實基礎。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