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電腦網路時代,AI初步時代,很多事情都透過網路執行,買股票,繳費,開會,遊戲等等..,
創建『全民立法網路資訊平台』,台灣人民直接立法將是台灣劃時代的民主創舉!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立委的職責,主要有下列幾項立法委員的工作,綜觀本質就是提案開會討論並投票決議! 以目前的網路技術絕對可以將立法委員的提案及投票決議部分還給民眾來線上執行!
至於討論的部分可以請專家學者來進行線上PK,以Teams 進階版可容納最多 20,000 位專家出席者來說是相當足夠,討論部分可直播錄影以供民眾決定投票決議!
還立法權給人民,很難嗎?辦法多的是,有沒有要做而已~
議案審議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
人事同意權之行使
覆議案之處理
不信任案之處理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提出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之提出與審議
文件調閱權
公聽會之舉行
行政命令之審查
請願文書之審查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