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披露,國民黨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2項法律案,赫然發現立法院長韓國瑜與副院長江啟臣為共同提案人,此舉無異於違反大眾所認知的「議事中立」原則。甚或民進黨柯建銘總召也告知韓,「議長沒在簽法案的」,並提醒若院長簽的案子沒過關,屆時將損及領導威信。
針對此爭議,終究還是得回歸到法制面來解析,端看所謂的「議事中立」、「議長不得簽法案」等規範,是法規的禁制事項、抑或僅僅是長期議事運作所沿襲的慣例。

就「議事中立」部分,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由此析之,法規所明確禁止的,是正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其他關於主持議會事項,僅說秉持公平中立原則,並未敘明具體細項。換言之,只要在主持會議的過程中,不存在絲毫的偏頗,譬如自家政黨的委員質詢時間給得較長、抑或是發生肢體衝突時,使用警察權只對付他黨立委等情事,事實上就沒有違反「議事中立」的相關規定。

至於在「議長的政治立場」方面,根本就沒有相關法令規定院長不得簽法案,根據該份媒體的彙整,回顧過往,王金平院長於2007年首開先例,領銜提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又民進黨籍前院長蘇嘉全,四年任內亦有十餘件參與連署提案的紀錄。正所謂「有一就有二」,或只能說「議長簽法案」的案例鮮少,但並非不行。

另外,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會議決議表決時,若贊成、反對同樣票數,就由會議主席來決定。換言之,當贊成反對票數僵持不下時,院長是可以針對議案投下關鍵性的一票。因著本屆立法院兩大黨旗鼓相當的結構,這情況,其實在開各個委員會的臨時提案表決,由輪值召委投下關鍵票,已經屢見不顯。試想,未來若是院會法律案表決遭遇到相仿情境,難道也要用「議事中立」的理由,來禁止院長投下攸關勝負的關鍵票?那才是真正削弱院長權力的陰謀吧!

基於以上分析,所謂的「議事中立」原則,主要規範的面向,應是在主持議事的層面,院長不得對自家委員與他黨立委之間,存有各式差別性的待遇。至於院長個人的政治立場與法案准駁的權利,其實只是為維持中立形象所必須有所自制的自我修為,基於政黨和諧,當然儘量不要輕易顯露個人立場,但絕非不得具體用行動表態。

說完了法規面,不妨來看看實務面吧!民進黨老是要求韓國瑜要中立,但捫心自問,韓當選院長也一個多月了,到現在還在崩潰、還未認同韓是院長的綠委,還是一大堆吧!就連原本按慣例都由立法院長出任董事長的「民主基金會」,也能小動作不斷,甚至期欲修改規章、想改由總統直接任命,根本卡韓無極限,有絲毫的尊重他身為院長的職務麼?既然沒有,既然罔顧政黨和諧,那麼,在法律所未禁止的事項,就休怪國民黨要戰了!
(*不吐不快,最離譜的,還是自許「客觀中立」的公督盟,面對韓院長種種不被尊重、乃至於卡韓接民主基金會董座等情事,完全不敢仗義執言;但看到韓主提法案,就見獵心喜的大作文章,大呼要「議事中立」,無怪乎被歸類在特定顏色的團體中,真的怨不得人。公民團體之所以那麼積弱不振,老是得出面喊窮來維繫營運,相信與未獲得社會大眾共鳴,有絕對的關聯性。)

人,是互相尊重的!今日若韓擔任院長的事實,為各政黨立委所肯認、所信服,尊重其行使院長被賦予的所有權限,則不論是主持議事、乃至於個人政治立場的表態,自然都該維持中立客觀。然則,現況顯非如此,面對立院在野黨與側翼們,時時等著看韓出洋相的心計,不在法律所劃下的那道「議事中立」的紅線內,攏絡一下自家立委,藉以建立自己的領導威信,適度武裝一下,又怎能跟院內那些宛若豺狼虎豹的「韓黑們」相互抗衡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