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12日)下午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憲法訴訟法暫時處分裁定陳情書」召開說明會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吳宗憲共同召開記者會,抨擊大法官對立法院的運作欠缺最基本的瞭解,大法官就急著出手想要挽救民進黨團的聲請根本不適格的問題,結果鬧成這麼大的笑話,「大法官不要把自己當成是台灣民主的太上皇。」

黃國昌開頭表示,針對憲法訴訟法的立法程序,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他們作為立法院的機關代表,屆時只有10分鐘的陳述時間,恐怕沒辦法讓社會清楚了解,憲法法庭要召開這場說明會到底有多荒謬。

翁曉玲接著續,大法官到底在急什麼?大法官現在的人數只有8人,尚未達到做成評議判決的最低人數門檻,缺額都還沒補齊,就急著召開這種非正式說明會,大法官是怕總統賴清德忘記他們的存在,擔心賴清德沒看到他們為大罷免盡心盡力?因為這種說明會不具有在憲法訴訟意義上的法律效力,以過去來說,說明會有點像大法官非正式的意見諮詢。

翁曉玲認為,大法官心理或許很明白,這次《憲法訴訟法》修法,要求大法官開庭要符合一定人數的門檻規定,很難被認為是違憲的規定。因為,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法律都規定大法官出席人數要達到4分之3或3分之2以上,這兩、三年才降低到只要2分之1,而這次修法,只是將大法官人數門檻拉回到之前的標準,這會有什麼違憲之虞?

翁曉玲表示,這次修法這是立法政策的選擇權,屬於立法形成的空間,大法官應該要尊重立法權。今天的說明會提出的10個問題,有8個都在問立法院的三讀程序是否合法?「現在的大法官是立法院的太上皇嗎?他們還管的真寬真廣。」

翁曉玲質問,大法官質疑這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程序有瑕資,可是從立法院第九屆第四會期,也就是這幾屆立法院長蘇嘉全、游錫堃到韓國瑜總過通過了1000多個法案,所有法案的三讀程序都跟這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程序相同,那大法官有什麼好置喙的,是要推翻所有法案?

吳宗憲補充,這幾屆通過的法案總共1046件,其中只有17件,符合大法官所要求的,應該送全案付表決才算合法,那意思是1029件法案全部失效?那民進黨最愛的國安法修正案、滿18歲為成年、成立運動部等,將全部變成無效反案,這是大法官想看到的?大法官根本搞不清楚立法院的議事規則。

黃國昌也指,根據大法官提出的問題爭點,主要針對三讀程序的合法問題,問題在於,聲請釋憲的民進黨團,當初根本沒有表達反對或異議,如果用法律的專業術語來講,就是聲請不適格也沒有資格,沒想到大法官非常體貼,為了挽救聲請人不適格,竟然主動提出問題爭點,而民進黨團直到上周才補充理由狀,針對這些問題進一步追打,真的是裡應外合,配合地非常巧妙。

黃國昌表示,針對韓國瑜主持議事,大法官質疑其是否違法,顯然是對立法院的三讀程序欠缺基本認識,因為立法院會議主席講的每一句話,完全都是按照議事人員指示,從蘇嘉全到游錫堃完全沒有任何差別。

黃國昌更指,現在的憲法法庭、憲法訴訟的運作模式,是在2018年12月18日的立法院會對《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當時主持會議的是民進黨籍的時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蔡其昌當時講的每一句話,跟韓國瑜講的話一模一樣,大家可以去比對立法院公報,所以,如果大法官現在認為韓國瑜主持的立法院會三讀程序有問題,那恐怕整個《憲法訴訟法》都無效,憲法法庭今天可能沒辦法開會,陷入一個大法官自打臉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