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特教法將進行14年來的大修,然而遺憾的是未見有關長期讓特教教師兼任心評工作以致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的改善方案,究竟特教教師兼任心評工作的對於特殊生受教權益有何影響以及為何須建構專職心評人員,筆者將就教學現場的角度來進行探討,讓讀者理解建置專職心評人員的必要性。
現行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的心評工作,在國內並無編制專職心評人員的狀況下,長年以來皆由現職特教教師兼任執行,然而就實務現場而言,此作法實際上嚴重影響特殊生的受教權益,並使第一線特教教師因兼任心評工作而干擾其教學本職等不合理狀況。
以下將就現行心評工作由特教教師兼任所產生的問題探討如下:
1、學生受教權益受損:特教教師執行心評工作為在校教學時間,因此若特教教師執行心評工作時,便無可避免地會影響到原本的授課工作及學生受教權益(例如:特教教師為執行心評請假找代課老師授課、特殊生需適應新老師等)。
2、心評對象適切性:現行特教教師進行心評的學生多數為尚未取得特教身份與確認特教需求的學生,就服務對象而言本非特教教師服務對象,更何況如上述心評工作本身便會影響到原應接受特教教師服務之確認特殊生的受教權益。
3、特教教師工作超量:特教教師除須負責特殊生的教學外,並需針對特殊生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課程計畫(除一般學科外還需額外擬定特需課程)、協辦校內特教工作(例如:特教宣導、特教行政業務、安排專業團隊等)、協助特殊生於普班融合等,在本已負擔沉重的工作外,又長期兼任心評工作,著實讓特教教師沉重工作負擔更形惡化,而此狀況持續惡化最終亦將影響到對特殊生的教學品質。
綜上所述,此次修法若能朝向心評人員專職化的方向規劃,相信可以對於保障特殊生的受教權益與營造特教教師合理友善的工作環境有實質的助益,也更能呈現出本次特殊教育法修法是朝向專業分工精緻化特殊教育服務的方向邁進。
文/國小資源班教師/鍾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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