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十二月民進黨新任黨主席確認之後,台灣各界不斷以「兩個太陽」一詞,來形容中國的舊體制中華民國,和由台灣人一路扶持壯大、以「台灣人民」為主體的台灣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然事實上中國的中華民國和台灣的民進黨,兩者是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主張和方向也是南轅北轍,兩者領導人的使命和任務不一樣可想而知。前者可謂之「中國太陽」,後者則是屬於「台灣人民」集合體的台灣本土政黨。可見近日台灣各界所比擬的「兩個太陽」,或是「以黨輔政贏回人民信任」之相關論述,基本上還是在中華民國體制下思考,是將「台灣人民」和「中國的舊體制」結合在一起的思維和說法。如此一來勢必加深誤導台灣人,使台灣人不可能知道,為什麼必須脫離中華民國體制才能救台灣?台灣獨立建國的必要性何在?也就是說,「兩個太陽」是在一個體系之下的說法,其意義和目的是在阻撓、阻止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抬頭,等同是間接封殺台灣人民行使「自決權」的意志。

為什麼必須脫離中華民國體制才能救台灣?台灣獨立建國的必要性何在?「中華民國政府」是於1912年推翻中國的舊政權「大清帝國政府」所建立,是當時中國合法的新政府。中華民國是政府,而不是一個台灣人可以主張的國家,更不是和中國沒有法關係的另一個國家或政府。1949年因為國共內戰,中國國民黨敗退到台灣。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因此而失去中國本土大部分的領土和人民的統治管轄權,然由於當時東西冷戰國際政局之影響,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支持下,得以繼續代表全中國,並出席聯合國直到1971年為止。

1971年是決定中華民國法定位的關鍵年。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是導致中華民國法定位轉變的主要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有關「恢復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之決議。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據此決議,取得、繼承原由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席位與代表權及其所有權利。在此之前,中華民國曾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並且由台灣出發,以全中國代表之身分出席聯合國安理會。然自1971年至今,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宣布要自中國分離獨立,基於「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 1971年之後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即淪為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政權,更加確認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同時也提供北京政府得以主張兩岸問題屬於「中國內政」,是長久以來招引中國北京得以主張繼承、併吞台灣的主要依據。可見「中華民國體制法定位的轉變」和「台灣獨立建國的必要性」關係密不可分。

「抗中保台」、拒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是台灣的主流民意,但只是消極的反對,沒有積極的開創台灣建國。誠如拙文<譚慎格《台灣的「有意義參與」》讀後感>所述: 台灣人民確認不能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或重返國際組織,台灣人民清楚理解必需以新國家之身分,以「申請」之方式加入聯合國,如此才能以成員國資格自動成為聯合國旗下相關組織和機構之成員。台派團體和台灣人民必須及早主動的站立起來,向國際社會傳達正確的聲音,於是在2018~2020短短三年間,由台灣人民自主性參與分段式「自決投票」,並且證明台灣的本土派政黨已經獲得大多數台灣人之信任,對此國際媒體皆給予正面的肯定和報導。自此國際社會對大多數台灣人之民意,也開始有正面的解讀和認知。因此近年美、日等國官員和智庫也因此陸續透過各式管道和國際政治語言,對「台灣人民」、「台灣問題」表達關切之心意(見拙文<台灣人民分段式「自決投票」 論廣義、狹義台灣「自決投票」及重要觀念>。

「中國太陽」綁架「台灣人民」豈有此理。中國的舊體制中華民國(中國太陽)統治台灣已經超過一甲子,然台灣人至今仍然無法識別這是一個「中國太陽」,不知道「維持現狀」才是招引北京當局得以繼承、併吞台灣的主要原因。在美、中對峙持續升溫,民主國家陣營與社會共產主義兩勢力對決一觸即發,台灣的法定位和方向瞬息間被定奪,急迫的關鍵時刻,而美、日等民主國家基於「戰略清晰」之共識,在印太地區安全議題上皆已積極著手策劃,可說是當前台灣有利的轉機。因此台灣人民必須先主動的,向國際社會展現保衛台灣、獨立建國決心,這是最後的機會。

總之,如何明確的向「台灣人民」傳達「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識別「中國太陽是錯誤」有其必要性,也是2023年「台灣人民」當務之急。於此再次以有限的資源對所有台灣人民傳達正確的訊息,期待能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再延誤下去恐怕已經緩不濟急。呼籲本土政黨團體登高一呼,帶領「不願意被中華民國綁架」的台灣人,集結本土派台灣民間的力量。惟有如此,才能及早促使「台灣政府」主動策劃「2024年台灣領導人大選」,宣布放棄中國領土、文物等行動。這些都是台灣「宣布建國」的方式,就是將「台灣問題國際化」之具體行動。惟有如此才能促使台灣邁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之路,和民主國家陣線站在一起,對抗社會主義霸權中國,共同維護自由民主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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