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一直自認是一個純粹的學人,可是現在,一個新的命運將要劇烈地改變我的全部生活……我尖銳地意識到,我的經驗正象徵著整個我們這一代的台灣人——他們的生涯和他們的悲劇」、「當我瞻望未來時,忽然領悟到,命運注定要我為著同胞的權利和期望,而公開發言。」

    以上這兩段話,是引自彭教授生前著作《自由的滋味》一書一開始的兩段話(筆者將順序調換),這兩句話也是他直到生命終點的最後一刻,永不變更的行事原則。不畏威權、甚至抵抗威權,不為利誘,甚至犧牲己利,仍堅持「為同胞的權利及期許而公開發言」,並且將自己一生的生命經驗,完全融入了我們「這一代台灣人的生涯與悲劇」之中,這是何等的崇高、而且是何等令台灣人民尊敬的人格啊!彭教授這種崇高人格的呈現,我們只能夠說,這是他善用他的純粹理性之光的結果,筆者在此向他深表敬意!

    理性是人作為人天賦的本性,不只是統治者有理性,並且每一個人民也都有理性,因此,出自理性自立的法則,不只對個人有效,也對所有的人都有效,不只在特定的時間空間中有效,也在所有的時間及空間中都必然有效。在彭教授所遺留下來的著作中,他一再重覆強調的,包括人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權、正義、誠信、道德、人格、尊嚴等等,其實就是建立在人有理性這個事實的基礎之上的,因為人有理性,可以認識事物之真假,也可以將所認識到的真事物,用來限制人的自由意志,使它保持在「與己一致」的法則之上。這樣就使得每個人的抉擇意志,在理性法則的光照之下,能夠彼此「與己一致」(亦即,自己與自己的抉擇意志一致,也與所有其他每個人的抉擇意志一致)地,在這個世界上無矛盾、無衝突地和平共存。就像彭教授所說的:『新政府與中國「交流」必須堅持「平等」原則,對方可以在台灣做的,台灣在中國也可以做,台灣在中國不能做的,中國在台灣也不能做。』《「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續文》。這個國與國之間必須相互「平等」對待的原則,就是透過人的理性所認識到的「真事物」。

    人的理性因為認識到,人性之中有道德的存在,而這個道德,正是人作為人所擁有的純粹理性本性。因為人心之內存在著道德,因此,道德就要求人的意志僅能夠完全受到純粹理性法則的限制,且必須完全拒絕感性條件的影響。因此,這個獨立於一切感性條件而僅受到純粹理性法則限制的意志,便是一個純粹的自由意志。

    人有了這個遵從理性法則的純粹自由意志,作為一個道德的理性存在者的人,純粹理性就要求人必須以這種純粹意志自由的方式,對在現象界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命令它只服從純粹理性自立的法則,並且排除一切感性的誘惑。亦即,作為一個理性存在者的人,純粹理性要求,每個人必須自我立法、自我服從、自我負責,藉此來達到自我實現的理性目的。

    為了要達到自我實現的理性目的,理性因此也要求人,對幸褔的追求,不能依賴於別人來替你決定追求幸福的方式,而只能靠著自己選擇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幸褔,因為唯有靠著自己創造出來的幸褔,才是真正的幸褔,也才能夠讓內在於人的理性感到滿意,人也才能夠真正地自我實現自己的生命價值,而有尊嚴地在世上過著生活。

    從上面這個觀點來看,我們可以說,整個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理論依據,就是建立在人擁有純粹實踐理性的這個既與的事實之上。因此,政府存在的目的,依據純粹理性的要求,首先必須保障人民享有「法律自由」,亦即,讓人民自己立法、自己服從自己所立的法,從而自己自負責任。其次,政府也必須讓人民享有「政治自由」,亦即,讓人民自己決定追求幸褔的方式,不能夠強迫人民依照統治者認定的幸褔方式過生活。因為唯有政府這樣做,才能夠保障每個人民的人格自由發展權,也才能夠符合,人作為一個理性存在者的人,對自由、獨立、自主、尊嚴的要求。所以,如果一個國家的憲政法制及統治者的執政方式,阻礙了人作為人的人格自由發展權,那麼純粹理性本身必然會對這些憲政法制及執政方式作出絕不讓步的改革要求。

    我們從彭教授生前所發表而收集在《寫給台灣的備忘錄》一書中的文章中可看出,如果不是彭教授一生堅持貫徹運用他的純粹實踐理性,他怎麼能夠堅定地拒絕與抗拒一切對他的巨大利誘與脅迫呢?他又怎麼能夠一針見血地對台灣的領導者以及憲政體制提出令人讚嘆的批判呢?譬如,他要求民選總統的行事,必須符合純粹理性所要求的「意志與己一致」的原則,不能自我矛盾、要維護自身及國家的尊嚴、不能虛偽不實、並且要有治國理念、不能有野望等等。筆者在此舉下列幾例彭教授對歷界台灣民選總統的評判,供大家參考:

    首先、他洞穿當時身兼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總統一方面必須面對照顧台灣人民的人權,另一方面卻因為執行憲法統一任務而必須犧牲台灣人民人權,這兩種互相衝突而不能並存的任務,在他內心中產生的矛盾與天人交戰《李登輝與我》。其次,他寫信勸阻陳水扁總統要有尊嚴,不要向馬英九求饒。再來,彭教授反問馬英九:『馬對習說「我們的憲法不容許兩個中國、一國兩制或台獨」,難道容許「中共霸佔」中國大陸嗎?』《有「各表」就該滿足嗎?》。最後,他甚至公開批評現在的蔡英文總統,「缺乏治國理念與能力,只有連任的野望」《給蔡英文總統的公開信》。

    彭教授之所以能夠有如此的勇氣與智慧,對歷界台灣民選總統提出這些令人心有戚戚焉的評斷,這全都可歸因於他在作評斷時,並不考慮其他經驗因素,完全只依據理性原則,就對國家統治者的行事風格提出批判,因此所作出的評斷,便可超越他自己對這些民選總統個人的好惡,言所當言,在這樣的發自內心理性與良心的批判聲音下,便能夠引起人民心有戚戚焉的共鳴。

    我們再仔細地研讀彭教授所遺留下來的言論集,就可看出,對於造成台灣民選總統的處事風格缺失的原因,彭教授分析得非常透澈,他認為部分原因來自於他們內心的懦弱,不敢運用自己的純粹實踐理性,且讓私欲影響自己意志的決定,使得自由意志偏離了「與己一致」的本質法則所造成,部分則歸因於目前存在的台灣憲政體制本身的矛盾、紊亂、脫離現實等不符合理性法要求所造成的。但是憲政體制是否要重新制定、修正、或者是要繼續維持,作為國家最高的領導者的總統,擁有最大的決定權與「職責」,而這個「職責」是來自於,作為一個人的純粹理性的無條件的要求,這種無條件的要求,不會因為個人的懦弱或私慾的抗拒而失去其效力。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認定,對有缺失的憲政體制的制定、修正或繼續維持擁有最大決定權的總統,才是最終可歸責的主體,因為他「能為」且「應為」而「不為」改正「缺失」,所以他就必須為此「缺失」負責。

   彭教授對於現行台灣憲政體制缺失的批判,筆者在此也從他生前發表過的文章中,舉出幾點供大家參考:

一、 憲政體制必須符合「理性法」的要求,否則就是「不合法」的憲政體制。

   首先,彭教授指出,現在的「台灣政府」是一個「違章建造」的「不合法的政府」,他説:『台灣政府有總統及院會,五臟俱全,但仍不失為「違章建造」。所謂「政黨」或「選舉」,是誰要來管理這個違章建築之爭,不能將後者合法化。』《「違章建築」何去何從》

    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彭教授對「法」的看法是主張,先天存在的「理性法」高於經驗存在的「實定法」,經驗存在的「實定法」必須根據先天存在的「理性法」來制定,才能夠擁有強制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否則就是「不合法的實定法」,而依據「不合法的實定法」來組織運作、強迫人民服從的政府,也就成為一個「不合法的違章建造的政府」。亦即一個反民主的專制政府。

    筆者在此要特別指出,彭教授所認定的「合法的台灣政府」,是指「真正的本土化的政府」,而所謂「真正的本土化政府」,他說:「是指政府的法政結構、基本國策、教育文化政策、社會價值觀念等是否以本土為主體,這才是判斷的標準。」而不是以「元首是否土生土長,各層公職人員是否土生土長,或執政黨員是否多數為土生土長來斷定。」,亦即,如他所說的,只經由台灣人民「選舉」產生的總統所組成的「本土的台灣政府」,並不因此就能夠使得「不合法的台灣政府」成為「合法的台灣政府」。所以彭教授強調:『所謂「政黨」或「選舉」,是誰要來管理這個違章建築之爭,不能將後者合法化。』《「獨立」和「本土化」我解》,他的這個「強調」,對那些大部份的台灣人民、政黨或政治人物、甚至是學者專家們,他們都以為台灣已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就等於台灣已經「民主化」了,確實有破除迷思之功用。

    彭教授在上面該篇文章中,同時也對現在的「台灣政府」的「合法性」提出非常中肯的質疑,他說『台灣的《憲法》和相關法制,不是以本土為主無庸多言。行政機關虛構「中國」,疊床架屋,國家目標以與中國合併為目標,大中國觀念下的教育文化政策,其本土性不知在哪裡?』在該文最後,彭教授根據先天的「理性法」堅定的表示:『台灣政府要「合法化」,唯一的途徑就是「制定符合現實的的新憲法」付諸「公投」,如果多數人民接受,它也會成為「合法」的台灣政府。』《「違章建築」何去何從》

    為什麼彭教授強調,經由全體台灣人民聯合起來的意志,共同制定一部全民(包括政府在內)共同遵守的新憲法,是台灣政府「合法化」的唯一途徑呢?理由是,唯有經過台灣人民聯合意志自立憲法的「程序」,每個台灣人民意志所服從的法律,才又是每個台灣人民意志自己所制定的法律,這樣一個不屈服於他人意志之下的「自律」的意志,才能夠符合自由意志必須「與己一致」的本質法則,台灣政府依據這部由台灣人民共同意志制定的憲法執行公權力,便因此取得了「合法性」與「正當性」,人民服從公權力的強制,等於是服從自己理性的強制,因此遵守法律便成為人民的義務。所以,唯有透過這個台灣人民普遍聯合意志自立法程序而設計出來的「民主」政治,才能夠保障每個台灣人民的自由、自主及尊嚴,避免國家專斷的侵害。因此,每個台灣人民的自我規定、自我實現自己生命價值,便成為有可能。

二、 「不合法的台灣政府」行事風格是「唯利是圖」,不注重人的「尊嚴」。

    彭教授在一篇名為《尊嚴與「光榮的孤立」》的文章中指出:『人為求利惠,改姓換名,順從他人,不是很體面的事。政府多年來,在中國壓力之下,一直在做的正是這樣。中華民國不能加入「國際貿易組織」WTO,則(被)改稱「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而入;不能參加國際性運動會,則(被)改稱「中華台北」參加。我國如此做,其「理由」不外:1、可得些利惠。2、可以提高台灣的「能見度」。3、可以避免台灣在國際上「孤立」。』。

    對於「不合法的台灣政府」所主張的這些「理由」,彭教授深深不以為然的提出批判,他說:『國際機關不願接受「台灣」時,即應抵制不參加,如果因而「孤立」,即是「光榮的孤立」,大家應無畏地接受,使我們後代子孫能驕傲地懷念「我們祖先」為了保持尊嚴,勇敢悲壯地接受孤立於世界,並付出不少代價。此或許能成為世界史之一里程碑。』《尊嚴與「光榮的孤立」》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彭教授再透過純粹理性之光照,向台灣政府及人民指出,具有內在價值的「意志與己一致」的「尊嚴」及「國格」,才是我們應該真正維護及追求的絕對價值所在,而不是「利惠」、「能見度」與「不孤立」等這些自身無法「與己保持一致」的經驗性的有條件的價值事物上,因此,唯有建立在「尊嚴」與「國格」之上的「利惠」、「能見度」與「不孤立」,才能夠有真正的價值,否則便是虛假的價值,這樣的洞見是何等具有大智慧與眼光,豈是「不合法的台灣政府」所能夠相比擬。

三、 「不合法的台灣政府」行事風格是「獨裁、狂妄與欺騙」

1、彭教授提到:『現行《憲法》仍視台灣為「中國」一省,政府仍以與「中國」合併為最高國家目標,在國際關係上,也自己否認為獨立國家,而堅持自己為他國的一部份,教育文化政策仍推行並強迫人民,接受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想法。』《「獨立」和「本土化」我解》,所以,現行這部視台灣為「中國」一省的《憲法》,就是一部「反民主」的《憲法》,而依據這部「反民主」的《憲法》強迫台灣人民服從的政府,就是一個「獨裁」的政府。

2、在《有「各表」就該滿足嗎?》這篇文章中,彭教授警惕台灣人民:『勿忘記「一中各表」的意思是台灣政府就是中國政府,對整個中國大陸有主權。這與中共主張對台灣有主權一樣,是狂妄,脫離現實,違背法理的。』

3、『國民黨強辯對中國大陸仍有「主權」,僅失去「治權」而已,好像「主權」與「治權」可以分離似地,這是詭辯。所謂「主權」與「治權」是表裡一體,不能分開,有「主權」即有「治權」,無「治權」即無「主權」。』《有「各表」就該滿足嗎?》

4、『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要件,禁止合理批評不會促進團結,戒嚴政府以及其他獨裁專制政府都以「團結」作為藉口,剝奪言論自由,靜讀「公開信」就會諒解它是要促進、不是要破壞團結。過去二年蔡總統對於國民的團結,有多少貢獻,值得檢討。』《給蔡英文總統的公開信》

5、『要問「入聯」到底是為誰而喊?為「中華民國」?它早被聯合國解除,不能重返,為「台灣」?不幸世上還無以「台灣」為名的國家,國際上無奈。「中華民國」藉「台灣」名義入聯?這種技巧,聯合國不玩的。此問題未解決,茫然喊「入聯」,誠實正經嗎?』《「入聯」的迷惘》

6、『台灣民主化,高唱改革,但傳統的積弊太深,殘留不少。尤其「司法改革」、「轉型正義」,雷大雨小。』《為改革勇士的玉碎而泣》

7、『話說「中華民國」是個難捉摸的東西,蔣介石曾一度宣布「已不存在」。在習近平的眼中,地球上不該有這個東西,如有應該消滅。小英則嗆聲確實「有」,而且健全,台灣是也,莫衷一是。吳斯懷言中出現與小英不同的,另外一個「中華民國」,這新而神秘的「中華民國」在哪裡?是怎樣的?吳將軍還未說明。』《不分區立委的風暴》

    以上列舉出的這幾點,都是彭教授再度運用他的純粹理性,洞穿「不合法的台灣政府」如何在「反民主的憲政體制」之掩飾下,企圖透過詭辯、強辯、狂妄、虛假等手段,對內進行「魔鬼統治術」,剝奪人民自立憲法的「法律自由」與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政治自由」,逼迫人民完全聽命於它對人民幸褔的「安排」,對外則是為了利惠,隱姓埋名,忍辱任人擺佈,其反民主的獨裁真面目,可說是一一被彭教授揭露無遺。

    當揭穿出「不合法的台灣政府」的反民主的獨裁真相之後,為阻止這個「不合法的台灣政府」繼續為惡,彭教授提醒我們台灣人,光靠「選舉」是不夠的,必須將這個「不合法的台灣政府」所依憑的「反民主的憲政體制」,給重新改造。所以他主張:『台灣應以「事實上的台獨」為基礎,儘速重建法律政治制度、國家政策、教育文化及價值意識,以事實(de facto)的台獨,成為法制(de jure)的台獨,在國內外積極尋求獨立國家的法律地位,建立一個名實相符的台灣人民自己的國家。』《「獨立」和「本土化」我解》,因為唯有一部依據「普遍自由原則」,出自台灣人民的聯合意志所制定的新憲法的誕生,才可以確保,包括政府在內的每個台灣人民的自由、平等、獨立及尊嚴,並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與敬重,台灣人民也才能夠享有真正的幸褔,因為這是台灣人民自己創造出來的幸褔。

   筆者出於對彭教授一生崇高的人格的敬佩而寫作此文,因為彭教授的寫作風格是相當地口語化,讀他的文章總是讓人覺的他是一位平易近人、淳淳教誨的長者,但是他的文章背後隱藏著豐富深刻的政治哲理,筆者嘗試探尋這些哲理的意涵,並對之加以分析及綜合,並藉此就教於社會先進,盼予指正,也期盼彭教授的教誨,對台灣未來的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能夠產生啟蒙與指向的效果,我們也將永遠感念彭教授遺留給台灣人民,如此珍貴的思想財產,並思齊心協力實踐之。

    最後,筆者將引用彭教授在他的《絕筆集》自序中,作為絕筆的最後一句,也是他在1964年《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的開頭第一句,作為本文的結束,即「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更期盼台灣人民一起在這個「鐵一般的事實」上面,下定「鐵一般的決心」,制定一部保障每個台灣人民人權的台灣新憲法。

文: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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