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方法院於本月初裁定扣押京華城土地,隨後台北市政府即發函向法院詢問是否應暫停施工。然而,法院明確回應,停工與否不屬於其裁定事項,要求市府依職權自行處理。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痛批北市府有權依法勒令停工卻扭扭捏捏還想甩鍋法院,質問「蔣萬安是沒有行為能力的baby?還是幫京華城瞻前顧後的保母?」對此,蔣萬安與副市長李四川口徑一致,強調北市府都是依法行政。

簡舒培批評,蔣萬安甩鍋戰術失敗,接下來請問蔣萬安,你到底要不要勒令京華城停工? 依法可以將京華城勒令停工,蔣萬安卻硬要拉北院背書?指出依照《建築法》87條明定,如未申報勘驗,而廠商繼續施工,必要時可勒令停工。認為是否停工是地方主管機關決定,身為市長理應做出裁決,蔣萬安卻像個未足月的嬰兒,毫無行為能力,凡事都要別人決定。難道是怕勒令停工後,威京集團上門算帳,到時候才能把事情都推給「they」來自保?

簡舒培痛斥,北市府先幫廠商考慮公安問題,「蔣萬安是京華城保母?」直言哪個工程勒令停工時,市府會先幫業者考慮公安問題?公安問題是業者、也就是京華城的問題,完全不是市府應該要考慮的範疇。 假設京華城真的有公安疑慮,那也應該是市府勒令停工後,雙方再來討論該如何解決,而不是先幫京華城想「停工後你會不會這樣、會不會那樣」,因為這等於讓市府被京華城綁架。批評蔣萬安畏畏縮縮,凡事都要別人幫他決定,一下要根本無權干涉行政權的法院來幫他背書,一下喊公安疑慮不敢下令,問「蔣萬安到底是無行為能力的45歲baby?還是為京華城瞻前顧後、安排一切的保母?」

對於議員的質疑,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先表示,市府目前僅能依據相關法令,暫時不予施工勘驗。根據《建築法》規定,若項目未通過勘驗並繼續施工,市府有權勒令停工。但目前無直接依據能立即下令停止京華城工程,除非施工方在未通過勘驗的情況下繼續施工。而蔣萬安下午面對媒體時,指出現在市府就是依法不予施工勘驗,如果京華城不來申報勘驗,而繼續施工,就依法勒令停工,一切依《建築法》56條、87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