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事實,才能打造美好的台灣,去年七月底「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成立宗旨。

筆者希望能藉由以下中華民國外交部所發佈之不實訊息,讓更多台灣人民了解,早日「釐清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之重要性和必要性。

假新聞實例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外交部:全球資訊網:外交基本方針

「中華民國外交部主管我國外交及相關涉外事務,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外交部依據憲法捍衛我國主權及維護國家利益,致力推動繁榮臺灣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

事實真相說明摘要

資料來源及參考文獻: (1) 中華民國敗退來台灣之後,繼續合法代表中國之國內外歷史實證 (2)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作: 『台灣如何成為國家』

 

  1. 中華民國不是主權國家,而是中國的舊政權。中華民國是打敗中國大清帝國王朝,於1912年成立之中國新政府(朝代),而不是脫離中國這個國家,另外建立的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打敗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成立之中國新政府,也不是脫離中國這個國家,另外建立的新國家。
  2. 台灣在中國舊政權中華民國統治下,沒有國家主權無法成為主權國家。1949年~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曾經是大多數國家所承認之中國合法政府,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派代表,就是由台灣台北出發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安理會,可見台灣和中華民國(中國)之關係密不可分。然依據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台灣政權從此喪失中國的合法代表權,其所有權利(包括國旗、國歌、國號等國家象徵)由中國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由於中華民國台灣至今從未宣布獨立建國,因而淪為一中之下的非法政權(叛亂團體),是中國合法政權可以追殺的對象。
  3. 「國家承認」和「政府承認」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是不可以撤銷,而後者則反之。目前中華民國台灣和邦交國之間,所簽署的建交公報是可以撤銷的「政府承認」,而不是不可撤銷的「國家承認」。由於中華民國台灣外交部至今延續「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因此還有17個邦交國。可見,中華民國台灣非但不是和中國無關的主權國家,而且至今仍然和中國的合法政權互爭法統。
  4. 中華民國憲法不具合法性及正當性。依據憲法學理,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由包括中國大陸人民與蒙古人民在內的憲法制定權力所制定。這一部憲法與這些人民是不可分割的,這些人民有權制憲,當然有權廢除這部憲法,實際上原制憲權人也早已宣布廢除,強行在台灣施行已失去正當性、合法性。
  5. 先有國家才有憲法,施行中國舊憲法更是阻礙台灣社會改革發展。依據中國的中華民國舊憲法,非但不是捍衛我國主權及維護國家利益,台灣如果繼續實施中國的中華民國舊憲法,不僅不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更是容許台灣內部的中國舊勢力,可以假借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阻礙轉型正義,使取得政權的執政團隊,無法順利推動各項改革。

 

數十年來,中華民國台灣當局以「台灣是主權國家」、「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國號」之假新聞欺騙台灣人民,使台灣社會無法穩定和平發展,同時也藉此轉移探討台灣「國家主權」之議題,執政者得以繼續為北京看守台灣、讓台灣逐步成為第二個香港,正式成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

大多數台灣人至今仍然無法藉由媒體公財化制度,取得中華民國的法地位之真相,因而導致「維持中國的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現狀(維持現狀)」仍為台灣的主流民意。台灣人民之間,因為對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定位的錯誤認知,形成所謂的「統獨意識之爭」,使台灣社會動盪不安。

筆者和許多關心台灣前途的台灣人,希望能透過事實真相調查和公佈,在正確的認知之下,以符合民主台灣的社會價值和精神之方式,取得更具實質意義之民意。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