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的文林苑都更強拆令社會大眾記憶猶新,不過這樣的強拆戲碼恐怕即將出現在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住戶許素華身上,她今(27)日上午在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她已收到法院拆遷令,限15天內自行拆除房子,否則29日之後建商隨時可以來拆。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科長林佑璘表示,許宅由於有產權問題,營建署不便介入私有財產的爭議,但可依《都市更新條例》盡量要求建商對原住戶進行妥善安置。

家住三重大同南路的許素華上午在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民進黨立法委員田秋堇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營建署介入大同南路都更案,不要讓文林苑強拆景象重演。

許素華說自己一家人住在大同南路這邊超過50年,家裡曾與舍人公購買土地,但由於契約不夠完備並未完成過戶,自己也申請合法建造執照興建房子,卻因為土地屬於舍人公所有,因而遭到舍人公債權人建商的拍賣,現在面臨都更建商要求拆屋還地,13日已經收到法院的拆遷令,15天後就是29日之後建商隨時可以把她家拆除,根本是文林苑強拆事件的翻版。

許素華進一步指出,2003年政府計畫推動當地113戶居民參與公辦都更,居民大都樂觀其成而沒有異議,沒想到卻被公辦都更廠商樺福建設拍賣土地,得標的新地主亞青建設馬上又把土地轉手給現任地主圓富建設。許素華直言,樺福建設取得土地的手段其實充滿爭議。

律師詹文凱解釋,舍人公是三重當地的傳統民間信仰神明會,但政府不知為何核准改登記為祭祀公業,而樺福建設就透過爭議手段取得祭祀公業的債權,進而對這塊土地進行法拍,後由另一個地主標得土地,經過再轉手後就成了現在的民間都更的土地。

詹文凱說,三重都更的例子並非個案,而是建商取得祭祀公業土地的慣常手法,先利用串通祭祀公業管理人簽署非法的買賣契約,再用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的方式取得債權,進而得以拍賣祭祀公業所有的土地,用以規避地政機關複雜的土地買賣程序。他認為政府並不是不知道問題之所在,但卻漠視祭祀公業土地遭建商蠶食。

面對居民的訴求,林佑璘坦言由於許素華與建商之間的土地問題是私人爭議,因此營建署無法介入法院的裁決,但《都更條例》有要求都更實施者應對原住戶進行妥善安置,並且也訂有容積獎勵的措施作為安置的誘因,因此營建署將協調都更審議的主管單位新北市政府,要求市府注意建商對原住戶的安置措施。

不過詹文凱認為,雖然《都更條例》訂有安置原住戶的獎勵條件,但建商是否會真的把這些獎勵回饋到原住戶身上令人懷疑,實務上有許多建商並不向住戶說明獎勵條件,或是用契約逼迫住戶同意犧牲自己權益,因此安置的部份仍須政府有更進一步的介入作為,否則許素華與鄰居恐怕仍難逃無家可歸的下場。

許素華則說,建商向法院申請拆遷令要逼她離開住了50年的家,她不懂為何政府要讓當地原本和諧的鄰里關係被都更拆散?她認為當地區民住的其實都很愉快,並不一定需要都更。她也強調,建商給予的只是10幾萬的拆遷補償金,對住戶來說,根本付不起附近已經飆漲的房租,居民只能對前途感到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