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要求中國籍配偶跟中配子女3個月內補繳在中國的喪失原籍證明,但有不少個案窒礙難行,目前仍有超過8000人尚未繳交,恐面臨註銷在台戶籍處分。對此,陸委會今(26)日表示,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民眾可透過該功能查詢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狀態。陸委會呼籲,切勿抱持消極觀望之態度,以免影響自身之身分權益。
移民署針對原籍中國人士來台定居設籍,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依兩岸條例規定,今年4月初通知補繳。陸委會4月16日公布得申請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的相關類型,移民署21日發新聞稿指出,自4月21日起開始受理,受理期限將在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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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今表示,有關近期原籍中國大陸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一事,陸委會及相關機關接獲不少民眾陳詢反映,因年代久遠,不確定自身是否已繳附經公(驗)證完成之喪失原籍證明而擔憂。
陸委會指出,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項下並開放「喪失原籍註記查詢」功能,民眾若不確定是否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可透過該功能查詢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狀態,歡迎多加利用該署網站相關資源。
陸委會提醒,主管機關移民署自4月21日起受理本次補繳作業,期限即將於本年6月30日截止,呼籲接獲通知的民眾,儘速補繳或提出申請,若是遭遇其他實際困難,也請立即向移民署反映(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專線電話:02-23889393分機5042至5048及5660),亦可洽陸委會或海基會提供必要之協助;切勿抱持消極觀望之態度,以免影響自身之身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