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寶溪上游支流位於大社嘉誠路國道10號出口附近水溝,昨凌晨遭到不肖人士偷倒廢油環保局於凌晨接獲通報後,到場稽查,直接逮捕許性行為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規定進行偵訊。

環保局表示,許姓駕駛將車上運載約700公斤廢油倒入典寶溪。經核算車上兩桶剩餘廢油,各約剩190公升,合計380公升,估計倒入典寶溪之廢油量約320公升。

許性行為人表示,廢油來源係車床切削油、機油等,因無廢棄物清除許可,也無能力處理該廢油,故將廢油偷倒入典寶溪。環保局到現場採集水體中之廢油水pH值1.50,另檢測車上剩餘之廢油其pH值分別為1.83及1.62,均小於2,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環保局因而連夜通知環保警察隊將許姓行為人交由環保警察進行偵訊。後續將要求將油污清除。

環保局呼籲,高雄地區的工廠很多,大部分之機械(具)都會使用潤滑油、切削油、機油等,各事業應將所產出廢油妥善貯存,並交由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倘因交給非法清除機構清除而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產源的工廠不僅會被開罰,也會被要求負連帶清除環境的責任,甚至因申報不實而遭移送法辦。

經現場檢測廢油pH值小於2,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