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團今(22)日早上舉行記者會,推出關於《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三個修正草案的「假釋三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未來有關於假釋的審查,不再由監獄報法務部核准,而是由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加以裁定的方式予以進行。

時力黨團今早針對「假釋三法」舉行記者會。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說,假釋過去一直是個黑箱,由獄政行政人員所把持,常常產生關說的問題。立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曾發生行文去關切,結果副院長還出面道歉,時代力量認為這是重大的問題。因此,針對《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提出改革方案,希望改採法官保留原則,未來更審慎處理。

黃國昌表示,本會期在立院舉行假釋制度公聽會時,與會學者專家公開表示希望藉由修改《刑法》,改變假釋審查的實質要件,配合在《刑訴法》增列第八章之一,處理關於假釋審查法院的審查程序,對於我國目前弊案叢生的假釋制度進行改革。

黃國昌指出,現行的假釋制度由監獄報請法務部核准,讓受刑人提早出獄,但他認為假釋應回歸司法審查而非讓行政機關專擅。「一個犯罪從警調到檢察官的偵查,起訴之後進入司法審判系統,從第一、第二、第三審,如果是重大的貪瀆犯罪、金融犯罪,還經常發回二審再上訴第三審,經過這麼漫長的程序後,好不容易定罪,但現行假釋制度把一半刑期執行交給法務部這樣一個行政機構專擅,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

黃國昌說,如此在陰暗角落行使不受控制的權力,必須要停止,因此時力黨團這次提出假釋制度的改革,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與監獄行刑法,未來有關於假釋的審查,不再由監獄報法務部核准,由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加以裁定的方式予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