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大海,7月1日起含塑膠微粒的洗面乳不准賣了!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市面上有些清潔用品含有大量的塑膠微粒,這些塑膠微粒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但卻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嚴重破壞海洋生態!因此環保署公告,今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使用者也該留意手上的產品是否含有這些塑膠微粒,或避免購買,以共同維護環境品質與海洋生態。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一般市面上的洗面乳、牙膏、化妝品、清潔用品等,部分含有大量的塑膠微粒,;故環保署公告自107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107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一般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標榜去角質、淨化毛孔及深層清潔,或含柔珠、微粒等顆粒物質,通常是含有聚乙烯Polyethylene (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等塑膠微粒,而這些粒徑大約只有毫米左右的塑膠微粒,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會影響環境品質及海洋生態。

為了呼應聯合國及國際對海洋塑膠垃圾議題的重視,並維護環境品質及海洋生態,環保署於106年8月3日公告,管制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產品,自107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含有塑膠微粒之產品,違反販賣規定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強調,7月1日起將全面稽查,呼籲業者提早將含塑膠微粒的產品下架、回收或退運,市民朋友購買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產品時,應注意其成份標示內容,是否含上述塑膠微粒,並拒買含有塑膠微粒的產品,共同維護環境品質與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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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粒徑大約只有毫米左右的塑膠微粒,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會影響環境品質及海洋生態。   圖:翻攝自Flickr/MPCA Photos開放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