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台南市議長李全教遭台南地檢署及同選區競選對手王峻潭提出市議員當選無效之訴,今年4月22日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並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法院台南高分院30日下午宣布維持一審原判,李全教失去議員及議長職務定讞。

台南市長賴清德曾以李全教涉及賄選、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為由,揚言在李全教的司法爭議未釐清前,拒絕踏進議會,時間長達234天,引發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