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洗錢案風波延燒,兆豐金23日下午召開董事會,針對洗錢案也做出3項決議,將加強對海外分行監管,並成立「法遵及反洗錢專案小組」。兆豐金控副總經理陳松興也表示,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並未明確指出兆豐涉洗錢,檢調也已經介入調查,兆豐全力配合。

兆豐董事會的3項決議內容包括:

第1、為因應美國主管機關的要求部分,原由總經理吳漢卿主持的危機因應小組將正式化,並限時提出事件前、中及事件後3個階段的因應計畫,訂定時程列管,務必要求符合紐約DFS的各項要求,有關法令遵循及反洗錢的執行,也需加強與各國主管機關的溝通。

第2、為加強對子公司的監管,將成立對海外分行統籌管理機制,海外金檢報告應在法規允許範圍報告給金控董事會,並加強對海外分行的稽核。

第3、長期而言,法令遵循與反洗錢制度的提升,必須同時由態度、文化及制度 3方面著手,董事會認為要確實落實建立法遵與反洗錢文化,法遵成本固然高,違規代價更可怕,決定成立「法遵及反洗錢專案小組」來負責推動。

而前兆豐董座蔡友才也發出聲明表示,據紐約州DFS合意處分書內容,兆豐銀行違反的是洗錢防制法之金融機構通報公定,「並非涉及洗錢行為」,兩者完全不同。而懲處主因是,紐約分行法遵主管對於美國繁複的洗錢防制法未能完全熟悉,DFS的檢討會議中,經指正卻態度不佳,未能充分落實總行內部規定。

聲明中指出,今年3月24日,紐約分行將改善計劃提報DFS後,回報總行稱DFS應可接受,且DFS並未表示其它意見。蔡友才表示,他離職前認為已將全套改善計劃送至DFS,並獲告知將於8月26日複查,已依檢查報告之處理程序,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才會在3月29日向董事會辭職。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兆豐銀在今年2月9日收到DFS的金檢報告,3月24日向DFS提出缺失改善,並在5月18日回報給金管會。她指出,兆豐銀有在提交缺失改善後2個月內報告金管會,是符合金管會檢查局的規定。

針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3日爆料,兆豐銀早在2013年就被紐約DFS查出重大違失,2015年提出的已是第2份報告,讓人質疑兆豐銀隱匿缺失。金管會國會聯絡組專委林羲聖澄清,金管會只有收到兆豐銀2016年的回報,至於王定宇的爆料,金管會並沒有接獲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