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太魯閣族原住民與亞洲水泥糾纏40餘年的土地爭議,終於取得具體進展。花蓮縣府遵照之前原民會訴願結果,今(10)日將土地權狀交給土地被亞泥公司拿去挖礦的第一代耕作權人楊金香及徐阿金。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表示,這是還我土地運動重大的階段性勝利,同時也呼籲亞泥公司莫再啟訴訟,妨礙太魯閣族人的權利。
今年3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魯閣族人和原民會勝訴,花蓮縣府必須將土地還給太魯閣族人。土地第一代耕作權人楊金香及徐阿金今日早上8點,突然接到花蓮縣政府的來電,表示要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他們。
在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理事長田春綢(伊貢‧希凡)以及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夥伴的陪同下,先由花蓮縣原住民行政處副處長暨代理處長督固.撒云進行說明,並由傅崐萁縣長親自頒發土地權狀。
對於花蓮縣政府願意依法以及原民會訴願決定意旨,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楊、金2人,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下午發出聯合新聞稿,表示深感欣慰,這是他們用生命不屈不饒的抵抗國家權力機器40年所換來的正義,同時也是太魯閣族還我土地運動重大的階段性勝利。
自救會建議,花蓮縣政府應以楊金香及徐阿金為範例,做歷史調查及事實確認,並應成立專案小組,召集族人說明處理原則,訪問耆老了解當年土地使用情況,並請文史工作者或田野調查研究者提供專業意見,調閱當年空照圖查證使用情況,一併解決第二代耕作權人的問題。
自救會感謝每一位曾經投身這個案子的許秀雯、陳柏舟、蔡雅瀅、謝孟羽等歷任律師師以及願意無條件支援推動太魯閣族還我土地運動的理事長文魯彬。
不過,自救會也表示,雖然兩位老人家順利取回本應屬於他們的土地所有權,但因為礦業法第47條容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與兩位老人家協調不成的情形下,仍可繼續佔地使用,距離族人真正回家的路,仍要繼續努力。
自救會也呼籲花蓮縣政府應成立專案小組處理第二代耕作權人移轉土地所有權事宜;亞泥公司應尊重太魯閣族人的土地權利以及花蓮縣政府的移轉土地所有權決定,莫再啟訴訟,妨礙太魯閣族人的權利;立法院應盡速刪除礦業法第47條,讓太魯閣族人回到自己土地上耕作生活。
同時,自救會也表示,「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記者會將於12/13上午7點在太魯閣國家公園東西橫貫公路牌樓前舉行,請關心太魯閣族還我土地運動以及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護的朋友一起響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