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29日公布最新「6月國政民調」,調查民眾對賴清德總統執政2年多來及民進黨政府施政的不滿項目,在16項施政議題中,「不願意執行死刑」以70.9%居首,成為民眾最大不滿來源。台灣是有主張廢死的團體,但民進黨也不是完全主張廢死,為何賴不願意執行死刑呢?
■台灣為什麼對廢除死刑(廢死)普遍不被接受?
台灣廢除死刑(廢死)普遍不被接受,而政府所面對的困難並不只是宣導不足,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整體信任問題。
這可以歸納為幾個面向加以說明:
一、矯正制度未能建立公信力(最重要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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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並非一定認為「犯罪人一定要處死」,而是擔心:1、受刑人是否真正悔改?2、是否能正確評估再犯風險?3、假釋審查是否過於寬鬆?4、外役監是否管理不當?5、出獄後是否有完善的監督機制?
因此,當人民不相信矯正制度,自然較難接受廢除死刑。
二、被害人保護不足
不少被害人家屬認為:1、國家投入大量資源保障加害人的程序權利。 2、對被害人心理重建、經濟補償、法律協助卻相對不足。3、被害人的聲音在政策形成過程中受到忽視。
因此,容易形成「重加害人、輕被害人」的社會印象。
三、司法信任不足
人民關心的是:1、判決是否一致?2、是否有誤判?3、是否有人因身分、資源而獲得不同待遇?4、是否存在司法程序拖延?
如果人民本身就不信任司法制度,就更難接受把最高刑罰(死刑)取消。
四、外役監、假釋等制度的爭議
近年一些案件使社會質疑:外役監遴選是否公平?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高風險犯罪人是否過早獲得較寬鬆的待遇?即使制度後續已有修正,但仍然影響社會的觀感。
五、政府論述未能回應人民最在意的問題
不少民眾認為政府討論廢死時,較著重:國際人權 、生命權、國際趨勢;但人民真正想知道的是:廢死之後如何保障安全? 無期徒刑是否會真正終身監禁?如何避免再犯?如何保護下一個受害者?
如果這些問題沒有得到具體回答,人權理念較難獲得一般人的支持。
六、重大案件影響民意
每發生重大殺人案件,例如隨機殺人、兒童受害、重大性犯罪等,都會強化社會對公共安全的焦慮,使支持保留死刑的聲音增加。
因此,在台灣,死刑存廢的爭論通常是受到如下多項因素的共同影響的:1、民眾對重大暴力犯罪的恐懼。2、對假釋、再犯風險及矯正成效的疑慮。3、對司法判決與刑罰執行的信任程度。4、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保障程度。 4、國際人權發展與生命權保障的理念難落實於台灣社會。
■政府有哪些地方做得不足?
如果以政策角度分析,政府的不足可以歸納為:
- 政府未建立可信賴的矯正制度。
- 政府未建立足以讓人民信任的終身監禁及風險管理制度。
- 政府未充分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的需求。
- 政府未有效提升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 政府未充分向社會說明廢死後如何維護公共安全。
- 在政府外役監、假釋等制度發生爭議後,改革速度與透明度未能完全恢復民眾的信心。
■北歐廢死為什麼成功?
北歐國家(如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冰島)能夠成功廢除死刑,並不是因為人民天生比較仁慈,也不是單純因為人權的意識高,而是建立在一套長期運作且受到人民信任的制度上面。 廢死是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發展的結果,而不是起點。
以下是北歐廢死成功的幾個主要原因:
一、人民相信司法制度:北歐國家最大的優勢,是人民普遍相信:法院能公平審判、檢察官依法辦案、政府不會濫用刑罰、國家有能力管理危險犯罪人。 因此,人民較願意接受:「即使沒有死刑,國家仍然可以保護社會。」
二、矯正制度成功:矯正制度成功往往是最重要的原因。北歐監獄並非「放縱犯罪人」,而是有如下各種矯正:個別化心理治療、教育訓練、職業技能培養 、戒毒治療、出獄前逐步適應社會、出獄後持續追蹤 。矯正目的不是寬容,而是降低再犯。許多北歐國家的再犯率相對較低,因此人民相信:犯罪人有相當比例能重新回歸社會。
三、真正做到高風險隔離:很多人誤以為:廢死=很快放人,其實並不是如此。例如在挪威等國,法律雖然沒有死刑,但對極端危險的犯罪人,可以透過特定制度持續羈押,只要法院認定其仍具有重大危險性,就可延長拘禁。換言之,雖然名義上不是終身刑,但在實務上可能形成長期隔離,以兼顧公共安全與法律保障。因此,人民知道:極端危險的人,不會因廢死就重新回到社會。
四、社會福利降低犯罪:北歐具有完整社會福利 :高教育程度、完善的心理醫療 、強大的家庭支持、失業保障 。因此,暴力犯罪本來就比較少,極端殺人案件也較少。 人民較少因重大案件而產生恐慌。
五、高度信任政府:北歐國家長期具有:低貪污、高度行政透明 、穩定政治 、高度依法行政 。人民相信:政府若說某人危險,就是真危險;也相信:政府若說某人可以回歸社會,通常是經過充分評估的。
六、被害人照顧制度完善:北歐不是只談加害人。政府對被害人投入很多資源:犯罪被害補償、心理治療、社工協助、法律扶助、家屬支持 。因此比較不容易形成:「政府只保護犯罪人」之印象。
七、廢死是在制度成熟後才完成:值得注意的是,北歐不是:先廢死,再慢慢改善制度。而是大致遵循:建立司法信任 → 建立矯正制度 → 建立社會福利 → 建立公共安全措施 → 人民接受廢死。換句話說:廢死是制度成熟後的結果,而不是制度改革的起點。
賴總統不知道聽得進去上面的話嗎?雖然很麻煩,但必須花時間去規劃與執行,並不斷與社會進行對話。
作者:張正修/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挪威國會(Storting)位於首都奧斯陸。挪威早已廢除死刑,並透過司法公信力、完善矯正制度、被害人保護及高社會信任等制度配套,建立無死刑仍能維護公共安全的刑事司法體系。 圖/挪威國會(Storting)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