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0)日下午4時臨時召開記者會,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尊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對關廠工人案的判決,為維護社會和諧,決定尊重法院判決,勞動部不再上訴,訴訟中的案件也會撤回,已依法償還者,將返還其償還金額。

爭議17年的關廠工人「貸款「案,上個禮拜五(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動部敗訴。法官認定開放失業工人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是補償,同時勞動部對此提告期限在2006年1月底就屆滿,因此判勞動部敗訴。

對此,勞動部長潘世偉今天表示,過去法院對關廠工人案的相關判決大多認為是私法契約決定,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判決卻有不同見解,考量不同法院或法官的意見分歧,短期內無法做出最終且一致裁斷,為維護社會和諧,決定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目前仍訴訟中的案件也會主動撤回。

潘世偉也指出,對於依法請求(包括起訴)而償還貸款的勞工,將依相關法律與程序返還其已償還貸款金額。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進一步說明,當初希望藉由司法釐清關廠工人案,而過去民事法院大都判決勞動部勝訴,這次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卻不同,顯示司法見解差異很大,若再交由大法官釋憲,可能還要等上1、2年,考量社會成本,決定不再上訴,同時撤回訴訟中案件。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已經依法償還貸款金額的勞工,包含依法請求後主動還款者77人和申請補貼後和解而撤告者215人,都會返還其償還金額,依約還款者若是在勞動部還款請求權結束後還款者,也會償還金額,但需進一步釐清符合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