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2025年8月辦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新屋分駐所員警收受業者紅包,包庇廢棄土傾倒弊案,查出案外案,發現簽線收賄的員警陳鎮勳,竟然還假造大選簽賭資料,詐取獎金。監察院除了日前糾正外,並在近日糾正文揭露這場離譜筆錄造假詳情。
根據糾正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小隊長陳鎮勳與其隊員偵查佐陳郁銨,為爭取202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查察賄選及賭盤績效,竟於11月至2024年1月間,明知友人陳○傑、游○倫、陳○財及少年廖○嘉等人並無檢舉真意或不知悉犯罪詳情,還在辦公室內預先繕打不實之檢舉人代號「A1、A2、A3」檢舉筆錄,虛構「南崁地區正義會開盤」、「讓票賠率」,持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據此不實績效向內政部警政署詐領工作獎勵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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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檢舉人陳○傑、游○倫、陳○財等人偵查稱,「筆錄都是警察(指陳鎮勳、陳郁銨)先打好,叫我們照著唸或回答的……下注的2萬元是陳鎮勳拿現金給我們去匯款假裝下注的」。
證人廖○嘉也說,「是陳鎮勳半夜載我去派出所,叫我簽名,我根本沒看過有人開槍」。
雖然,陳鎮勳、陳郁銨矢口否認,稱檢舉真實或僅受命行事。然真實之檢舉人對於親身經歷之犯罪事實(如賭盤賠率、槍擊現場),應能詳實陳述,哪有需全盤依賴警察預先繕打之稿件朗讀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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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多名檢舉人彼此也為陳鎮勳之友人,甚至所謂的「賭資」來源,竟由承辦警官陳鎮勳自掏腰包提供。
糾正文指出,警察為求績效,竟「出資」供檢舉人「假下注」,此種「警察出資、友人檢舉、警察辦案」之模式,完全違背正常偵查程序與常理。再者,陳郁銨身為專業偵查佐,親自製作筆錄及參與偵辦,對於檢舉人「看稿唸書」及案情內容之虛偽性,豈能推諉不知?其辯稱單純受命,顯係卸責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