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之前有中國籍配偶因國籍問題遭取消公職,立法院國民黨團擬修法讓「中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但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今(27)天表示,如果中配沒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依照中國法律,中共政府可要求在台擔任公職的中配,向其提供機敏資訊;他進一步強調,不管是提高中配的居住年限、參選門檻,除非中國更改法律規定,否則都繞不開資訊洩露的風險。所以,他認為,陸委會的立場甚至是保護中配,只有這樣做,才能使其免於中共的威脅與風險。

梁文傑說,擔任台灣公職的中配雖然有取得台灣國籍,但如果他們仍同時手持中國國籍,那麼,根據中共3部法律《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國家安全法》,中國政府可要求公民,配合其國家情報工作;如此一來,這些人就得提供情報,畢竟這是中國公民的義務。因此,如果一位沒有放棄中國籍的中配擔任台灣公職、可以接觸到國家機密,那麼中共絕對會要求他們,提供相關的線索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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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傑認為,陸委會的立場甚至是在保護中配,只有這樣做,才能使其免於中共的威脅與風險。至於有人提議,若修「兩岸條例」提高中配的定居年限、抬升其參選門檻,是否能解決問題?梁文傑回應,我國最早是規定每年多少配額、提供中配取得台灣定居的身分;但後來,因為人數不斷增加,朝野於是決定,乾脆不要再有配額。所以,就改為「定居6年可取得身分證」的條款,梁文傑認為「目前沒有改變必要」。站在陸委會的立場,他認為,《國籍法》要求的「單一忠誠原則」還是要維護。

梁文傑再指出,縱使真的提高中配的定居年限,他們一旦擔任公職,還是會遇剛才講的那些問題(3部法律)。「這個狀況還是繞不過去的!除非中共修改相關法律、除非他們不再要求公民或人民,必須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提供情報線索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