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昨日傍晚打破沉默,發出聲明表示公司已於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財經網紅胡采蘋指出,台積電直到昨日才出手,肯定是因羅唯仁輩分很高,對簿公堂就一定要罪證確鑿;對於那些先前宣稱台積電與美國政府和英特爾有三方交易的陰謀論,她也吐槽是神經錯亂,現在英特爾是不可能用羅唯仁了。

台積電聲明中表示,本件訴訟係依據台積公司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羅唯仁自民國 93 年 7 月起任職於台積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於 103 年 2 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並於 114 年 7 月 27 日正式自台積公司退休。

於 113 年 3 月間,台積公司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該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然在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註: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羅唯仁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台積公司方淑華法務長在 114 年 7 月 22 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離職後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 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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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采蘋表示,這幾天一堆陰謀論,說台積電就是派羅唯仁去英特爾當先鋒,作為併購英特爾的先遣部隊,台積電沒有對羅唯仁提告,一定是美國政府和台積電、英特爾有什麼三方交易。一堆專家分析師講得言之鑿鑿,其實你要看一個人有沒有神經錯亂,這種時候就是最好的觀察點。

胡采蘋指出,台積電和國發基金都好幾次講過沒有要併購英特爾了,就算真的被逼吞,也不是這麼個暗渡陳倉二百五,併購有併購的辦法,幾方人馬先談個幾百回合,各自擬定自己要買什麼、不買什麼,不買的東西怎麼拆出去,英特爾有什麼值錢的,什麼不值錢的,詳解拆分計畫,不要的東西怎麼賣掉、賣給誰。買公司有買公司的辦法,有估價的規則,有重組的計畫,有合併後續的整合構想,部門對部門,這是很專業很謹慎的事情。

胡采蘋認為,台積電沒有第一時間開告,肯定是因為羅唯仁輩分很高,要怎麼做、怎麼告,都要考慮好,如果要對簿公堂就一定要罪證確鑿,一擊即中,撕破臉就是要告到對方倒,所以需要時間考慮清楚。

胡采蘋強調,而且這個情況英特爾是不可能用羅唯仁了,不然英特爾會有法律風險,公司內部的資產或生產設備之類的,有可能會被聲請扣押或走其他各種法律程序,這就會嚴重耽誤到生產,英特爾不可能冒這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