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視影片引用學者說法指稱,可利用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抓捕」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國際刑警組織回應中央社詢問時表示,紅色通緝令申請須經審查,且不得涉及政治性質活動。
央視本月9日發布以沈伯洋為主題的影片,其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程雷聲稱「可以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等一系列國際組織,紅通(紅色通緝令)等一系列追捕措施,在全球範圍內對他進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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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位於法國里昂(Lyon)的國際刑警組織回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所有紅色通緝令申請都會受到專門的「通緝及擴散工作小組」(NDTF)審查。
國際刑警組織接著說明,這個小組會檢視通緝或擴散要求是否符合組織章程第2條第1款和第3條規定,而這兩項分別規定,組織必須在「世界人權宣言」(UDHR)精神下活動,且嚴禁從事政治、軍事、宗教或種族性質的活動。
根據官網說明,紅色通緝令是向全球執法機構發出的請求,目的是確定涉事人所在位置,並暫時拘捕以待引渡、移交或採取符合法律的類似措施;但紅色通緝令不是國際逮捕令,成員國可依自己的法律決定是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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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國際刑警組織及其紅色通緝令不只一次被指責遭到濫用。
法國「世界報」(Le Monde)與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合作,今年4月刊登以「國際刑警組織淪為中國國際鎮壓諸多手段之一」為題的調查報導,揭露國際刑警組織已成中國打壓海外目標人物的眾多工具之一,這些目標包括異議人士、維吾爾人或藏人等少數族群、商人,以及涉貪或遭肅清的政治人物。
報導引述研究國際刑警組織議題的學者布洛蒙德(Ted Bromund)所言:「國際刑警組織是一種工具,就像註銷護照、人身騷擾或網路騷擾一樣。它本身不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作用如同在昆蟲標本收藏中釘住一隻蝴蝶,也就是把人限制在特定地區。如此一來,採用其他打壓手段就更容易了。」
此外,英國國會人權聯合委員會今年7月底也在「跨國鎮壓」議題報告中指出:「我們對某些成員國濫用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的狀況深表關切。國際刑警組織秘書處拒絕認知存在問題並採取補救行動,嚴重威脅到那些被專制政權針對的個人的權利與自由,並傳達出這種行為可被接受的訊息。」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去年將沈伯洋列入「台獨頑固分子」名單;重慶市公安局今年10月底也公告對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