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3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報告後裁示,面對本國勞動力持續趨減,政府除提高國內勞動參與率、勞工薪資及就業條件外,同時也須解決產業缺工困境,建立勞資雙贏機制。該方案除海外延攬中心於明(2026)年第1季上路外,其餘政策將於明年元月密集實施,並適時滾動檢討。而列席院會後記者會的勞動部長洪申翰也透露,將在移工目標國成立中心,目前最可能的地點是菲律賓。待據點成立,旅宿業與商港碼頭業可藉此透過國對國的方式直聘中階技術工,前提是要先幫本勞加薪,且要符合薪資門檻、語言能力及技能資格。

據勞動部統計,台灣受少子化及高齡化影響,2040年工作年齡人口將驟減300萬人;2030年製造業人力需求平均每年增加1.9萬人,住宿及餐飲業平均增加1.3萬人。截至今年3月為止,製造業、運輸倉儲業、住宿餐飲業的職缺已達12.7萬筆;各大職類技術人力職缺11.3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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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通過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以本勞權益優先、擴大用人留才、強化人力素質、強化政府效能為4大原則。

製造業方面,雇主替1名本勞加薪2000元,就多一位移工聘用名額,最高可增加10%配額;若採加薪方案,移工總員工人數占比上限由原來的40%提升至45%;為防止薪資鎖定,增額移工3年期滿續聘,雇主須再次為本勞加薪。

至於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將放寬製造業資深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的比率由原來的25%提高至100%,等於資深移工可全數留用;為避免本勞工作機會遭排擠,技術人力連同移工與外國專業人才,合計總員工人數上限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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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新訂外國技術人力專屬法規,包括雇主對外國人生活照顧管理,改以勞資協議方式處理,聘僱3年期滿可轉換雇主或跨業轉換,減少定期健康檢查頻率及項目。

對於缺工嚴重的旅宿業(含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客接待等)與商港碼頭業(設備控制、起重機操作及機械修護等),將有條件開放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引進條件比照製造業新增「本勞加薪方案」,但引進的外國技術人力須具備特定的薪資門檻、語言能力及技能資格。

但目前已有旅宿業者引入外籍實習生來台工作,媒體關切,時限到期是否適用「留才久用」方案,洪申翰回應,會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討論相關的勞動權益,而外籍生及僑外生對於工作場所、台灣文化及語言有一定熟悉度,此部分涉及修法,會再跨部會討論。

強化政府效能部份,勞動部明年首季將設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並設海外據點,辦理外國人力招募與測驗,強化國對國直聘量能,擴大專案選工,與現有私立就服機構形成良性競爭,保障勞雇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