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的避難責任歸屬,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4)日在立法院受訪時,拿出災防法怒斥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及花蓮縣政府,撤離計畫核定及執行都是地方政府責任,但「委員跟花蓮縣政府自己在『垂直避難』,往中央推、往鄉鎮市區推,這非常不值得」。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釀災造成花蓮縣光復鄉19名罹難者、5人失聯,上百人受傷,目前光復鄉仍維持紅色警戒。但對於解除紅色警戒最關鍵的新版撤離計畫至今難產,花蓮縣政府昨日在中央協調所例行記者會中強調,3個鄉鎮撤離人數多達8000多人,不是鄉鎮公所可負擔,希望中央依據災防法35條之二主動協助。
全站首選:颱風「風神」呼之欲出?氣象專家分析模式「3路徑」 若走巴士海峽須注意共伴效應
但行政院政務委員、總協調官季連成則要求,要縣府以「全縣的能量、資源來盤點」,不是只用鄉鎮層級思考。全縣盤點後對於不足的部份,中央就可以協助找其他縣市幫忙,甚至每1個縣市政府都有國軍駐守,部隊也可以做協助、支援,由縣市政府自己把資源盤點一下,自己手上有多少籌碼跟資源要全部投入在這個在區里面,千萬不能保留,保留就會不夠。
另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昨日在立院質詢時也拿出「災害防救法」及「水災危險潛勢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強調,法令明定水災由鄉鎮公所負責強制撤離作業,中央七個部會必須輔導地方政府「選定疏散路線與避難收容處所」,而當地方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派員協助。
媒體今日詢問卓榮泰,傅崐萁對於撤離計畫歸屬多次槓上中央,而季連成昨天甚至發火,撤離責任究竟歸屬哪方?而花蓮縣政府要中央擬「避難計畫」,建議取消「垂直避難」,並在發布黃色或紅色警戒時,派員成立前進協調所統籌。
現正最夯:管仁健觀點》台灣人為何不願跟著鄭麗文喊「我是中國人」?
卓榮泰動怒並拿出法條回應,「好,我們就就事論事,就法論法,依照『災害防救法』裡面所有的條文,都可以很清楚的看得出,最重要的幾個關鍵。」
卓榮泰說,「災害防救法」第八條,昨天傅崐萁質詢時要官員念法條給他聽,「我就再念一次給委員聽:『災害防救法』第八條寫著直轄市、縣(市)政府要成立設立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的事項第一項就是核定各直轄市、縣(市)地區的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計畫都是由地方來核定,這是在「災害防救法」的第八條。
卓榮泰說,那麼在「災害防救法」的第二十四條又清楚的寫到,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在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撤離並做適當之安置。這是「二十四條的第一項」。
卓榮泰說,從這個法律的規定清清楚楚的,計畫的擬定是縣市政府、地方政府,撤離安置的執行是縣市鄉鎮區政府,這個都沒有錯。法條就是這麼清楚而明白的。
卓榮泰說,昨天,我們在花蓮的前進協調所季連成政委主持了那麼多天都非常有秩序、有效率,但昨天發生了花蓮縣政府提出一個不核定它的疏散計畫,也不採取所謂的「垂直避難」,這都造成跟法律相關規定相違背之處。他是希望傅崐萁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在一開始9月23日之後,全國人民看得清楚,責任一直往中央推,但是中央沒有卸責,進到災區全力協調,各種人力物力資源進去協調、防救災,中央沒有推。但是法律責任要清楚。所以委員好、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也好,不能責任要往中央推,而且現在又往鄉鎮市公所去推,那自己中間難道就沒有責任嗎?我覺得這個是在『垂直避難』,是委員跟花蓮縣政府自己在『垂直避難』,往中央推、往鄉鎮市區推,這非常不值得」。
卓榮泰說,「前幾個月,我們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剛由花蓮縣政府利用各種算法,自己多了那麼多的錢在未來,如果我們看到這種現象,值得嗎?應該嗎?可以嗎?這就是我們對花蓮縣政府在這次的表現上,我要嚴重質疑。但我還是希望,復原工作還正開始,災害的搶救還沒有完全結束,不要再推責任,大家共同把責任承擔下來。中央也好、花蓮縣政府也好、基層的鄉鎮區公所也好,共同把責任承擔起來,災民才會看到希望。互相推責任,不僅不會為自己卸責,會讓人民感到非常非常的無奈,這一點我希望中央地方,還是持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