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外委會10月22日將逐條審議連串法案,其中3項涉及台灣,包括將台灣納入享有較短通報期限的受援國名單、加快核發許可,以便盟國向台灣轉讓軍事裝備的「豪豬法案」。逐條審議後,仍有長路要走才會完成立法。

根據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今天在網頁上公布的排程,22日待逐條審議的修正案或法案包括「豪豬法案」、「台灣國際團結法案」及「美國—台灣美洲夥伴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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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豬法案」(PORCUPINE Act)的全名為「為區域同伴提供險惡環境下的升級保護」(Providing Our Regional Companions Upgraded Protection in Nefarious Environments Act,依起首字母簡稱為PORCUPINE Act)。

法案有助簡化受美國「武器出口管制法」約束的對台軍售流程,以縮短正式通知國會軍售的時間及提高金額門檻,讓台灣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日本、澳洲、韓國、以色列紐西蘭,也就是「北約 」(NATO Plus)的成員享有同等軍售待遇。

對「北約 」成員國的軍售案中,如果主要防禦裝備達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6193萬元),總統依法須提前15天向國會遞交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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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灣非「北約 」成員國,如果防禦裝備金額超過1400萬美元,總統必須在簽發「發價書」(Letter of Offer and Acceptance,LOA)前至少30天正式通知國會。

換句話說,對台軍售要更早知會國會,通知的金額門檻也較低。

法案並授權國務卿建立快速決策程序,讓「北約 」將美製軍備與服務轉移給台灣。這類軍備可能來自無償軍援、外國軍事銷售(FMS)及直接商業銷售(DCS)等管道。

提案議員芮基茲(Pete Ricketts)6月談到這項法案時,指出「我們大約積欠他們(台灣)價值210億美元或220億尚未交付的武器。因此,我們這邊也必須盡一份力,必須開始交貨。」

「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則要求美國應在國際組織中反對中國透過扭曲任何組織的決定、措辭、政策或程序,來解決台灣地位的任何企圖。

法案指出,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聯合國內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也沒有在中國與台灣關係上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美國反對任何未經台灣人民同意而企圖改變台灣地位的行動。」

最後一項涉台法案是「美國—台灣美洲夥伴」法案(United States - Taiwan Partnership in the Americas Act),支持與台灣維持邦交的拉美及加勒比海國家,對抗中國以脅迫或施壓方式迫使與台斷交的行徑,強化台灣在西半球的外交、發展及經濟合作。

法案在完成逐條審議(mark up)後,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才能送交全院審議。隨後,參、眾兩院需分別通過內容一致的版本,最後由總統簽署,整個立法程序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