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販售動物用藥品需取得相關許可證後才可以販賣,且不得於網路上販售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查獲一間藥局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依法開罰台幣9萬元。

動物用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販售動物用藥品需取得相關許可證後才可販賣,且不得於網路上販售。新北市林口區一間藥局涉嫌違法販售動物用藥「牛壁逃—S」,日前遭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查獲,依法開罰新台幣 9萬元。動保處提醒,販售動物用藥須取得許可證,且不得於網路販售,違者可處 9萬~45萬元罰鍰;販賣未經核准禁藥者,更可面臨 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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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表示,今年截至六月已查獲 3起違規案例,販售管道涵蓋網路社群、拍賣平台及實體店面,其中以驅蟲藥品最常見。消費者若向無照業者購買動物用藥,可能取得來源不明、儲存不當或過期的劣質藥品,恐對動物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在此次林口案件中,稽查人員發現涉案的藥局甚至將動物用藥陳列在人用藥貨架,供民眾自由選購,違規事證明確且有試圖規避查緝的可能。動保處指出,即使藥師具備藥理專業,人用藥與動物用藥在成分、劑量及使用方式上存在差異,藥局若要販售動物用藥,藥師需完成相關職前訓練課程,取得動物藥品管理技術人員資格,並依法辦理登記營業後才可販售。此外,藥品管理人員每兩年仍需參加回訓,以維持藥品管理人員資格。   

動保處提醒,動物用藥分為「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經執業獸醫師診察後開立處方箋才能購買,常見的藥品如「全能狗」、「犬新寶」等口服驅蟲錠皆屬處方藥。這類藥品的使用類別會清楚標示於藥品標籤與仿單上,民眾可以上網至「動物用藥品資訊服務網」查詢藥品資訊。若自行購買使用,不僅可能劑量錯誤,還可能延誤治療時機。

動保處呼籲,民眾選購動物用藥品時,應選擇合法通路,並諮詢專業獸醫師,勿輕信網路販售或自行配藥使用。若有發現有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情事,可立即通報 1999 市民熱線或動保處聯絡專線 02-29596353 通報處理,也可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檢舉,共同守護動物健康安全。

動物用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販售動物用藥品需取得相關許可證後才可以販賣,且不得於網路上販售。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查獲一間藥局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依法開罰台幣9萬元。   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民眾可以上網至「動物用藥品資訊服務網」查詢藥品相關資訊。   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