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震驚社會後,網路上自發組成「剴剴網路媽媽群」,靠著完全公民自主之力量,今(10)日下午於凱道發起「終結兒虐」集會,針對未來加強防治兒虐,拋出六大項訴求,包含:在《刑法》增訂「虐殺兒童罪」、設立兒少保護部等。
「剴剴網路媽媽群」表示,剴剴案的悲劇,揭露出台灣兒少保護制度的層層斷鏈,從外包訪視監督鬆散、到地方政府長期失守,問題不斷堆疊,終至釀成慘劇。為推動兒少保護機制的系統性改革,「剴剴網路媽媽群」參考韓國女嬰鄭仁受虐案,提出六大訴求與政策建議,期盼與政府 共同解決兒虐問題,從體制根本啟動改革,並嚴正譴責雙北市政府與兒福聯盟在本案中的失職與怠惰。
「剴剴網路媽媽群」與活動志工更在現場積極募集連署,盼參與集會的民眾,共同響應訴求,他們會選擇在總統府前集會,並將陳情書送給總統府,是因為他們相信,總統賴清德一定會傾聽民眾的心聲,希望政府跟他們站在一起終結兒虐。
「剴剴網路媽媽群」提出的六項訴求包含:一、 設立「兒少保護部」,統籌檢警、社政、教育與醫療等部門,建立通報即時、聯繫緊密的跨系統合作機制,強化兒少保護政策的落實效能。二、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由專職醫師全面訓練社工、警察、醫療、教師等人員,同時與社政、司法緊密溝通合作,建構蒐證即時、及早介入安置之兒虐反應處理機制,並提供親職教養、育兒指導及協同訪視服務。
三、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施以兒虐辨識專業與應對處理訓練,提高兒虐處理效能將兒虐從社安網系統中獨立出來並設置與訓練專責社工,以提升兒虐處理之敏銳反應與速度。四、推動「訪視助理員」制度,面對社工人力長期不足、案量過重問題,建議推動訪視助理員制度,主責「預防性訪視」並協同社工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與後續追蹤工作,輔以「視訊訪視」,強化第一線防護網。
五、增訂《刑法》271之1條的「虐殺兒童罪」,對嚴重施虐者課以重刑與不得假釋條款,倡議針對虐殺 12歲以下兒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並列入不得假釋條款,彰顯社會對於兒童生命安全的最高價值與保護決心。
六、由法律授權可在「未定案」的情況下,將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迅速隔離以兒童生命權保障為優先之精神,由法律授權對疑似案件早期介入隔離,並免除相關人員 的民事、刑事責任。
召集人李侑宭說明,其實最需要修法的是《刑法》286條的凌虐致死,但去年才修法加重其刑至2分之1,基於法律安定性, 最快今年八月才能再修法,但面對兒虐案一直都是輕判的情況,他們才會提出增訂《刑法》271之1條的「虐殺兒童罪」,這是宣示性的法條,是為了解決法官及檢察官長期沿用判決判例的習慣。

「剴剴網路媽媽群」召集人李侑宭(圖中)現場將連署書裝箱,主持人表示將直接送到後方的總統府。 圖:黃建豪/攝

「剴剴網路媽媽群」召集人李侑宭。 圖:黃建豪/攝

「終結兒虐」集會於凱道登場,拋出增訂「虐殺兒童罪」、設立兒少保護部等訴求。 圖:黃建豪/攝

101董事長賈永婕、藝人陳宥心、何璦芸、張喬菲、邱振哲、媒體人羅友志等人到場聲援。 圖:黃建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