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14日發生列車未停站直奔終點的異常事件,150名旅客受到影響。對此,高鐵公司今(30)日公布檢討報告,判定駕駛一連串發生4大嚴重疏失,包括對運轉有疑問未向行控釐清、確認車載電腦,高鐵將對駕駛暫停勤務3個月,並提懲處。

14日上午,一列編號204的高鐵北上列車原訂8時26分抵達板橋站,卻未依預定停靠,直接駛往台北。高鐵方面已啟動調查程序,針對是否為機械故障或駕駛專注力出現問題展開釐清。今日高鐵調查結果出爐,經查T204車次行駛至桃園路段時,駕駛接到行控中心以無線電通知,板橋站月台軌將設有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該駕駛亦與行控中心複誦確認。但當該車次接近板橋站區路段時,駕駛見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時,因自身不明因素竟對運轉訊息產生疑惑,包括是否該車次遭臨時運轉變更為通過板橋站、無須停靠,此時駕駛未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確認。

事後該T204車次進入板橋車站區準備停車時,該駕駛取消列車程式化停車控制系統並改以手動方式停車。當該T204於板橋站停靠後,駕駛自述正操作勤務平板電腦查詢是否有運轉變更資訊時,此刻也接獲列車長以列車電話提醒未釋放車門開啟權限,不過尚未完成通話時,該車前方行車路徑已自動開通,駕駛未再查看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即自行發車。

該起事件造成該T204車次未下車旅客約150人,由台北站安排搭乘另一列車返回板橋站,另於板橋站準備搭乘該車次之20名旅客無法上車,後續由板橋站安排改搭乘其他列車北上。高鐵公司調查報告指出該駕駛出現4大疏失,根據規定,該列車駕駛應依SOP要求,包括如對行車號誌或運轉資訊有疑問時,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釐清疑問;欲確知停靠車站或通過車站之運轉資訊,應查看車載電腦確認;於停靠板橋站且接獲列車長提醒未開車門之電話時,應完整接收訊息;列車發車離站時,應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

高鐵公司指出,該案純屬駕駛個人一連串未遵守4項規定之嚴重疏失行為所導致,如有遵守任一項規定,均有機會避免事件發生。高鐵公司也提出三大改善措施,首先暫停該駕駛勤務,對該員實施特別訓練,於通過訓練後,安排駕駛督導隨車督察確認,確認該員改善狀況,期間約2個月,再安排航醫進行心理測驗及適性檢查,期間約1個月,通過後始得恢復執勤資格,合計約需暫停勤務3個月。另該案懲處提報將由獎懲審議委員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相關懲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