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重判30年定讞,但人卻因解除科技監控早已潛逃出境。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日前在臉書酸說,為什麼平常最勇於表達的北律和全律會至今依然靜默不語?對此,全國律師聯合會今(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此事件辦案程序之爭議狀況,已重創得來不易的司法公信力,本會深感遺憾。並引用邱吉爾「不要浪費好危機」稱,期待司法院應以最透明、嚴謹的調查程序及結果為人民釋疑,以落實法制、重建遭受重擊的司法公信。

鍾文智潛逃案重創司法公信力。不僅出現法官甩鍋書記官爭議,今年年初鍾文智臨時解除出境到香港參加會議,法官還在裁定書寫著檢察官並不反對。不僅如此,鍾文智聘請的辯護人也大有來頭,包括名律師尤伯祥與林俊宏,都曾任北律與全律會核心幹部。

劉靜怡4月1日表示,「一個現任大法官、一個反憲訴法修法遊行推手,都曾是鍾文智的辯護律師,司法院面對這局面,也真是尶尬啊」。

不過,錢建榮律師則留言稱,「辯護是律師的天職,更何況早就脫離審級繫屬。至於被告自認司法不公是否做出甚麼舉動,又與律師何干呢?」。

但黃昱中律師則回說,「遇到政治爭議事件個個急公好義一呼百應,反而執業核心領域的司法風紀事件卻集體噤聲儼然司法不語,試問律師對自己的角色與功能認知應如何解釋?全律北律現在就不發聲明嘴個幾句了嗎?」

全國律師聯合會則於今日則發出聲明表示,針對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23 號刑事案件(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因未繼續科技監控程序爭議,該會聲明如下:

一、關於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就鍾文智加保新臺幣 2,000 萬元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辦案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之事件,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雖已於 114 年 3 月 31 日決議建議院長將審判長及受命法官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然此事件辦案程序之爭議狀況,已重創得來不易的司法公信力,本會深感遺憾。

二、公正、透明、廉潔及對程序正義的遵守,乃為司法值得人民信賴的根基。任何程序上的違失,都會一點一滴侵蝕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及司法公信力。因此,對於公正審判及正當法律程序的堅持,應為司法工作的全體參與者共同的信念及行為準則。

三、誠如英國前首相邱吉爾名言:「不要浪費好危機(Never let a good crisis go to waste)」,本件爭議已生,該會特此呼籲相關機關應積極釐清事件發生始末及違失原因,並依法究責及處置,從嚴處理。倘涉及制度上之缺失,亦應儘速提出檢討及改革方案,以補法制上之不足。此外,無論是個案上的究責或是制度上的檢討,該會也深刻期待司法院應以最透明、嚴謹的調查程序及結果為人民釋疑,以落實法制、重建遭受重擊的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