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發展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涉嫌挪用公款裝修豪華辦公室、濫買伴手禮等貪瀆行為,日前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隨著謝宜容羈押期限將在下週日屆滿,新北地院也於昨日召開羈押庭,並於今日裁定謝宜容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去年11月,勞發署北分署驚傳吳姓公務員輕身,吳姓公務員輕生不僅揭發謝宜容長期在北分署對公務員職場霸凌,還被查出涉嫌挪用公款裝修豪華辦公室、濫買伴手禮等貪瀆行為,而新北地檢署迅速指揮市調處,針對謝宜容等人住處及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將謝宜容等人帶回偵訊。

經偵訊後新北檢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新北地院也在去年12月裁定謝宜容收押禁見。

由於謝宜容羈押期將在下週日屆滿,新北地檢署於本月4日向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並於昨日召開延押庭。在經歷2個小時羈押庭後,新北地院今日裁定,謝宜容涉犯貪污等案件聲請延長羈押案,經法官訊問後,認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裁定謝宜容之羈押期間,自民國114年2月11日起延長二月,並禁止接見、通信。